清远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低空经济是指低空空域垂直范围原则为真高1000米以下,以民用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在低空空域内的各类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经济形态。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密集创新和规模应用发展机遇,以广清一体化为重要抓手,围绕空域资源盘活、基础设施建设、场景应用拓展、技术创新引领、产业能级提升、支撑体系建设等六大方面,推进我市低空飞行制造、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服务及应用示范、飞行保障等低空经济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6年底,全市低空管理机制运转顺畅、基础设施基本完备、应用场景加快拓展、创新能力逐步提升、产业规模不断突破,通过建设一批低空经济示范项目、搭建一批特色应用场景、引育一批低空经济企业,推动形成以广清低空经济示范(样板)区为支撑,低空制造和服务融合、应用和产业互促的发展格局,努力将清远打造成为全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高地。
——管理机制运转顺畅。“军地民”三方协同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在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低空飞行服务保障等方面构建起各方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
——基础设施基本完备。建设一批直升机、无人机起降场、起降点,基本建成安全高效、互联互通的地面基础设施网络,对重点区域布局建设低空智联基础设施。
——产业规模稳步增长。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建设为牵引,构建集研发制造、场景应用、基础设施、服务保障“四位一体”的低空经济产业协同发展体系,力争到2026年底,全市集聚产业链相关企业达到200家以上。力争到2030年清远低空经济产业集群产值规模达到100亿元以上。
——应用规模不断拓展。在低空文旅、空中物流、应急救援、城市服务、农林植保、空中交通等打造一批示范应用场景,力争到2026年底,全市开展“低空+”应用场景试点50个以上。
二、空域资源盘活行动
(一)加强低空空域协同管理。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军地民”三方工作协同,共同研究协调低空空域分类划设、飞行活动监管等低空融合飞行管理事项。〔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配合,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不再一一列出〕
(二)推动全域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按照省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全市低空空域分类划设和航线划设、目视飞行航图编制等工作。科学合理确定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有序释放空域资源。支持清城区开展低空空域精准划设,满足城市空中交通发展需求。(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配合)
(三)推动广清低空空域协同联动。积极争取省及广州市支持在广清接合片区开辟跨区域低空目视飞行航线,探索构建广清低空空域协同管理联动机制。推动与广州市共同开展城市空中交通、低空物流、全空间无人体系试点示范,加快实现广清跨区域短途运输、通用航空器(有人机、无人机)跨区域交付、转场常态化飞行,最大化有效配置空域资源。探索将空域管理、运行管理、飞行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创新成果推广到全域。(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广州对口帮扶协作清远指挥部,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配合)
三、基础设施夯实行动
(四)完善地面起降设施网。谋划建设通用机场,因地制宜推进停机库、能源站、气象站、固定运营基地和航材保障平台等地面保障设施建设。按需编制直升机临时起降点、无人机起降设施布局规划并推动建设工作。结合重点商圈、园区、景区、医疗机构、省职教城等场所,按需规划建设分级、分类的无人机航空器起降设施网络,满足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起降、停放需求,逐步补充充换电等新能源基础设施。鼓励现有和新建的住宅、商业楼宇建设低空基础设施。(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配合)
(五)构建低空智联网。规划建设飞行服务站,完善通信、导航、监视等相关配套设施网络建设,引接现有航空情报、航空气象、低空监视信号等数据,推动飞行服务站具备基本服务能力。以应用场景需求为牵引,强化5G-A通感一体技术在低空场景的能力验证,推动5G-A基站建设和多站组网,实现重点空域的通信、感知全覆盖。探索推进满足本地区无人机应用需求的低空智联网建设,并力争推动实现与省、市相关平台互联互通。按需提升满足规模化低空飞行高密度、高频次和高复杂度的感知需求,针对管制区域和重大活动开展要地低空防御相关工作。(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政务和数据局,市通信建设管理办、气象局配合)
(六)推动数字低空建设。按照省级低空数据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健全市级低空数据管理制度,完善对接规则。加强低空数据生产、传输、存储、处理和使用全流程安全管理,探索开发利用形成一批优质数据产品。(市政务和数据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局配合)
(七)建设低空管理服务体系。按需建设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管理平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市级空域协同管理、无人机飞行态势监视、市内和跨市低空飞行统筹协调等功能。(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政务和数据局配合)
四、场景应用拓展行动
(八)拓展“低空+文体旅游”场景应用。充分发挥北江生态经济带、清远长隆度假区、英西峰林等文旅资源优势,积极承办国家级、省级低空经济赛事,鼓励利用景区资源举办高空跳伞、滑翔伞、热气球、航空嘉年华、飞行营地、基地研学等各类航空体育运动和商业活动,探索开发eVTOL空中游览、无人机编队表演等特色项目,构建“低空+运动”“低空+文旅”新型商业生态。在“飞阅北江”“空中览凤”“飞黄腾达”低空观光航线的基础上,率先在广清接合片区探索开展跨区域文旅低空飞行体验航线。(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广州对口帮扶协作清远指挥部,市发展改革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旅游集团配合)
(九)拓展“低空+智慧物流”场景应用。聚焦“干-支-末”物流配送需求,结合市内物流园区、快递分拨中心、重要商务区、省职教城等布局,建设无人机物流节点,支持在省职教城内率先推进无人机在快递、即时配送等物流配送服务领域的应用。对接顺丰、美团、迅蚁等企业头部物流配送企业,探索开展涵盖商务闪送、快件转运等低空物流配送服务,推动在佛冈县开展无人驾驶技术在农村三级物流体系的试点应用。依托广州对口帮扶清远的医疗合作机制,开辟全市医疗机构及广清两市跨区域之间的医疗物资低空运输航线,实现血液制品、检测样本等医疗物资快速转运。〔广州对口帮扶协作清远指挥部,市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市邮政管理局,省职教城(清远)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拓展“低空+应急救援”场景应用。探索将应急指挥中心、119指挥中心、医疗急救指挥中心与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管理平台互联互通,支撑灾害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实现接警后无人机和应急救援同步调派。加大低空飞行器在应急救援、消防救援、水上救援、应急通信、应急指挥、搜寻搜救、应急值守、医疗转运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在全市重要林场、森林公园等林业区域发展森林灭火、航空护林作业,保障林业发展。(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清远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拓展“低空+城市服务”场景应用。深化“百千万工程”信息综合平台驾驶舱应用,完善无人机指挥调度体系,赋能“百千万工程”重点工作,结合“一网统管”和智慧城市建设,加大无人机、eVTOL、直升机在城市管理、安防巡查、水务监测、电力巡检、道路巡检、生态治理、气象服务保障等领域的应用。(市政务和数据局牵头,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林业局,市气象局配合)
(十二)推动“低空+生产作业”场景应用。在全市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区扩大通用低空作业面积,支持农业无人机开展施药、施肥、播种等作业,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在小面积农林作业需求地区,开展精准无人机农林作业。推动在水库等水域开展生态治理、禁渔监测等低空作业。(市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进载人空中交通发展。谋划开通低空飞行商业化航线,鼓励利用直升机、eVTOL等低空飞行器探索拓展空中通勤、商务出行、城际飞行、联程接驳、空中通勤等多场景低空新业态,联动广州、佛山、肇庆等粤港澳大湾区城市航线网络,推动更多开设航线的空中交通运营企业落户清远。(市发展改革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技术创新引领行动
(十四)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紧密结合低空产业基础和应用需求,对标国际领先水平,加快推动整机、关键零部件、基础软件、低空服务等领域关键技术升级。聚焦eVTOL 等新型航空器,开展高能量密度航空动力电池技术、高功重比航空电推进技术、高可靠性智能控制技术,适航安全性设计、高效率气动布局设计、空域网格时空建模和精细智能管理等自主可控技术协同攻关。强化装备安全技术研究,重点突破电池失效管理、坠落安全、数据链安全、抗风扰控制等技术,提升空域精细化管理、空管信息、低空反制等技术的研发能力。(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十五)前瞻布局前沿技术研究。推动航空固态电池、氢燃料电池、可持续航空燃料等动力技术的商业化,以未来低空产业应用和运行场景为驱动,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头部企业开展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布局。加强大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在智能控制算法及飞行器自主飞行决策领域的应用。(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十六)打造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平台。聚焦低成本、高性能、高可靠性的规模化通航装备和技术攻关,打造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平台。围绕总体、系统、软件、元器件、材料等重点领域,推动各类创新平台加大研发布局,建设涵盖概念、设计、工艺、适配、适航、系统验证等全方位、开放式、全生命周期的中试平台。(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产业能级提升行动
(十七)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重点瞄准中大型无人机和eVTOL等新型飞行器整机制造,加快产品适航取证及商业化运营进程,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依托清远空域优势及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产业基础,对接亿航、大疆、小鹏汇天等龙头制造企业,招引电池、零部件加工、整机组装企业落地清远,鼓励传统汽车零部件企业转型培育低空配套制造。(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促进产业链协调发展。谋划打造低空经济产业集聚区,研究建设清远市低空飞行试验基地。聚焦低空飞行器整机及关键零部件的研制和规模化应用。推动汽车零部件、改性材料、电动车、电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与低空经济产业跨界融合发展,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促进低空基础设施相关产业发展,支持通信、导航等领域企业提供系统集成解决方案,抢占低空经济市场机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科技局配合)
(十九)强化企业创新能力。鼓励企业牵头组建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低空经济领域产业创新平台。支持企业聚焦低空经济发展重大需求,积极参与低空经济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鼓励企业承担国家、省、市级相关科技项目,支持 企业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高校、科研院所、省职教城合作,通过联合共建研究开发平台、技术创新联盟、创新联合体等形式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省职教城(清远)事务中心配合〕
七、支撑体系建设行动
(二十)建立低空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低空经济产业安全保障相关制度,严格规范空域使用、飞行活动、设备制造等活动环节。加强无人机质量监督、运行管理、应用示范,规范化管理低空飞行器设计、生产、进口、飞行和维修等活动。加强对在禁飞场所、区域、时间段违规飞行等行为的监督打击力度,围绕执法、企业自律和安全生产,将无人机联合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夯实人才队伍基础。将低空经济产业人才列入重点服务方向,为符合人才公寓申报条件的适航审定、通航服务类别等专业技术人才提供过渡性人才公寓。推动开展无人机操控、通航飞行等业务培训。支持省职教城内高校和职业院校加快推动低空产业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支持建立广东省职教城无人机应用综合考证(实训)中心,力争在省职教城建设低空经济领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基地),开发综合实训项目20个以上,推动年度服务学生3000人次以上、社会培训1000人次以上。引进国内外专家学者组建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联盟(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会),开展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和咨询服务。〔市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省职教城(清远)事务中心、市通信管理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强化金融服务支撑。探索通过市场化方式组建专项基金、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支持低空产业发展,引导更多资金投向低空经济重点领域。支持发展通用航空装备融资租赁服务,探索构建科技保险服务机制。积极争取上级相关资金政策支持,多渠道助力企业和项目创新发展。(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资委,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清远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保障措施
(二十三)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机制,统筹谋划全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协调解决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及有关问题。建立健全实施军地民三方协同管理机制,统筹推进全市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省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全域低空飞行管理机制和运行规则。培育推广低空飞行应用示范场景,强化与广州等周边地区应用场景合作。强化低空经济发展重点工作督促指导。(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广州对口帮扶协作清远指挥部,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政务和数据局配合)
(二十四)强化市县协同。建立市、县联动工作机制,市直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密切配合,指导县(市、区)开展需求对接、项目推进,加强低空经济与各级各类实施方案的有效衔接。强化全市“一盘棋”,推动创新引领、壮大产业规模、丰富应用场景、优化运营服务、夯实基础保障,加快培育低空领域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指导开展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各县级政府负责具体推进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支持社会资本合作参与低空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加强统计分析。按照省统一部署开展低空经济统计分析工作,探索研究适应低空经济发展的统计机制、产业分类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加强低空经济统计监测结果的综合应用。(市统计局负责)
(二十六)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市内、外和行业间合作交流,定期组织召开供需对接会。支持低空经济领域企事业单位、协会、高校、科研院(所)在清远举办低空经济峰会、高端展会、学术会议等活动,推动产学研融合交流合作,营造低空经济发展氛围。(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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