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滨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对《滨州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进行意见征集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征集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至4月18日,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互联网平台反馈意见。
滨州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
低空经济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发展低空经济,是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低空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山东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等文件精神,布局新赛道、抢抓新机遇、打造新引擎,推动全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思路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以低空经济为新引擎,坚持政府主导、园区运作、场景引领、高校支撑,培育滨州特色新质生产力,深度融入山东省低空经济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打造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航空制造和培训基地,成为全省低空经济发展重要增长极。
到2027年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低空经济生态体系进一步健全,低空飞行基础保障体系全省领先、低空飞行应用场景更加全面,民用无人机试飞运行基地达到正常荷载。产业集聚效应逐步显现,低空经济企业数量突破100家,产业规模达到50亿元,进入全省第一梯队,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通航产业基地和低空经济集聚区、产业先导区。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低空发展服务保障体系完善行动
1.划设低空空域和航路航线。根据国家关于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空域和管制空域的划设规定,结合我市低空空域实际,积极申报具有监视覆盖能力空域,梳理各单位所需空域争取连块成面。探索低空空域精细化划设,试点有人机与无人机飞行融合空域管理,简化飞行审批流程。结合通用机场、功能性起降点等地面基础设施布局及低空应用场景,编制全市域低空空域和航路航线规划,优化空域资源配置,探索构建低空跨市航路,实现与周边主要城市的低空交通联络、县(市、区)之间的快速联通和全市航路网络互联互通。充分利用河海资源划设航路,支持在沿河沿海地区打造特色低空航线。到2027年初步建成空域资源协作共享、系统调用、高效利用的低空经济样板城市。(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水务局、市黄河河务局)
2.建设低空飞行管理服务平台。按照省政府要求,并结合全市低空飞行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加强与军方、民航以及企业的技术衔接,利用5G-A、北斗导航等前沿技术,建设市级低空飞行管理服务平台(A类飞行服务站)。打通与军民航相关系统、省级监管平台、地方政务平台等运行接口,为开展低空飞行的单位或个人提供飞行申报、飞行情报、飞行警告、信息发布、安全处置等一站式服务,实现融合飞行管理需求和“一窗口申请、一站式审批、一张网通管”功能。开通低空飞行管理“绿色通道”,全天候全时段支撑保障紧急警务、重要政务、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突工作航线空域要求。(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大数据局)
3.构建覆盖全域的低空智联网。综合运用“北斗+ADS-B+5G-A+甚高频”技术,积极与民航部门协同开展监视通信设施设备建设,支持运营主体建设无人机识别、定位、导航、气象等配套设施,实现对空中目标不间断监视和与飞行员(操控员)实时通信,构建设施互联、信息互通的低空智联网。积极探索在全市重点部位按需布设侦测反制系统,研究制定统一技术配备标准,打造反制矩阵。(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4.构建智慧高效的低空基础设施网。以滨州民用无人机试飞运行基地为样板,规划建设一批起降点、无人机场、气象探测设备等智能融合飞行保障基地,满足固定翼、eVTOL、无人机、直升机起降、备降、停放、充电、维护、运营及服务等需求。支持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相关企业主动发展无人机应用场景,在市内重点医院、广场(景区)、道路及重要区域规划布局建设100个以上临时起降场地、起降点。积极融入全省通用机场群,支持大高航空高新产业园打造全国运输航空与通用航空融合发展示范机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大高航空高新产业园,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实施科技创新驱动低空经济行动
5.打造低空经济科创平台。聚合山东航空学院等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优势,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科创平台。支持山东航空学院建设无人机研究院、无人机产业创新研究院等新型产学研融合创新平台。进一步建好基础设施条件、运行管理平台,充分发挥空域优势,建好省人工影响天气无人机技术与应用联合开放实验室、通用航空应急救援重点实验室。支持滨州长空科技有限公司等龙头科技企业与科研机构组建绿色、智慧、安全技术创新联合体,体系化推进重点领域技术攻关。争创山东省工业级无人机制造业创新中心、山东省无人机检验检测中心和无人机方向山东省高校未来产业工程研究中心。支持滨州市低空经济研究院、市内相关企业与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科研机构形成研发—验证—制造产业链。聚力打造产教融合基地。与中国商飞北研中心开展产学研深度融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共建产教融合示范基地。鼓励跨国公司、国外科研机构在我市建设前沿技术研发中心,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设立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课题,设置专项科研经费资助低空经济相关科学研究,提升低空经济科技创新水平。支持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积极参加各级低空经济创新创业大赛,激发各界创新动能。(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山东航空学院、滨州市低空经济研究院)
6.科技引擎激发创新动能。重点围绕未来低空飞行器电动化、智能化、无人化的发展方向,统筹科技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牵头、高校及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积极开展产业技术创新。发挥航空材料加工制造优势,加强高端铝材等关键材料技术创新,解决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问题。深化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山东航空学院等高等级科研院所合作,吸引更多企业落户滨州。发挥好与魏桥国科航空宇航中心联建效应,推进发动机、精密元器件、核心传感器、任务载荷设备等核心零部件研制,提升国产化能力。与民用无人机适航审定中心、运行检验中心等机构密切合作,积极开展适航审定、验证试飞业务。促进标准、专利与技术协同发展,引导企业将自主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相融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山东航空学院)
7.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鼓励共建科技成果转化园区,定期发布低空前沿技术应用推广目录,依托滨州科技大市场,对低空科技成果进行发布,举办对接交流活动,推动供需精准对接。支持山东航空学院等高校与企业开展校企合作,联合推动开展科技攻关。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首批次新材料激励政策,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山东航空学院)
(三)实施低空应用场景多元应用行动
8.构建无人机智慧物流体系。按照省政府部署,依托龙头物流企业,研究低空物流解决方案,开通无人机B2B、B2C物流配送航线,布局“干—支—末”无人机配送网络,探索“无人机+无人车+无人仓”智慧物流新模式,推动城市、乡村、山区、沿海等新兴场景无人机配送大规模应用落地。(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9.拓展新型低空应用消费市场。开拓低空产业蓝海,深挖低空应用场景,在河湖巡查、电力巡检、海洋监测、农林植保、公路巡检、国土测绘、环境保护等方面积极探索,寻求高质量发展的正确途径。扶持壮大大高国际飞行学校,扩大培训规模,开展飞行员培训、私人驾照培训、空管地勤等在职教育培训、无人机操作等相关资格认证培训,以及飞机维修培训等航空培训业务,建设区域航空培训基地。结合文体、文旅等特色,在具备条件的景区、度假区,开展空中游览、飞行培训、航拍航摄等活动,推行举办高空跳伞、低空滑翔翼竞赛、无人机表演等消费新场景,让低空经济活起来、动起来。(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大高航空高新产业园)
10.拓展低空公共服务应用。支持相关单位、国有及民营企业等经济团体按照市场需求开展低空经济软硬件投资建设。以森林消防、海上救援、危化品事故救援为重点,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快无人机在应急救援领域应用,推动构建有人无人、高低搭配、布局合理、协同高效的低空应急救援体系。遴选发布低空典型应用场景清单,强化应用场景示范引领。探索开展低空警务工作,广泛开展巡逻防控、侦查搜捕、交通执法、应急处突等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四)实施产业提档升级行动
11.加大重点项目招引。深入分析低空经济战略发展态势,精准绘制低空经济产业链分布图,依托滨州民用无人机试飞运行基地等有利优势,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引进知名研发制造企业、工业无人机链主企业、物流龙头企业、商业化应用企业和重点研发机构,推进融链固链工程,加快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建设无人机综合应用测试场,开展无人机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及符合性研究测试,为试飞试验、定型鉴定、人员培训等提供服务保障。积极招引通航飞机整机及零部件制造项目。依托钻石 DA40飞机制造项目,积极引进市场前景好的小型固定翼通用飞机生产制造项目,全力引进通航飞机整机制造,金属原材料、碳纤维以及电池、电机、飞控、机体等零部件生产项目。积极招引通航头部企业,建设适航培训、复航训练、FBO基地保障、飞行器托管、航空器销售、飞行俱乐部、航空科普文化航空服务综合保障基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大高航空高新产业园)
12.培育领军企业。针对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企业,精准制定专项支持政策。鼓励无人机相关企业形成研发设计、总装制造、适航取证综合能力。支持龙头企业整合资源,强化对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的引领和协同,实现低成本、模块化、长航时等特性,加快规模化生产制造。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建设低空经济发展平台,建立完善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与龙头企业错位发展,深耕细分领域,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性能,培育一批知名品牌产品,打造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13.加快产业集聚。充分发挥我市在产业配套、协同创新、推广应用、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基础优势,打造低空经济总部集聚区和产业融合发展区。引导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结合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精准培育低空经济产业,打造特色园区。充分发挥滨州航空航天产业园、滨州高新区无人机产业园、滨州大高航空高新产业园优势,精耕细分产业赛道。滨州航空航天产业园、滨州高新区无人机产业园重点发展无人机、eVTOL产业,做好无人机研发制造和无人机培训,挖掘无人机应用场景,运行好无人机试飞基地,积极开展适航审定、验证试飞业务。大高航空产业园重点发展通用航空和工业级大型无人机,积极争创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其他县(市、区)因地制宜深化区域协同,坚持差异化发展、注重优势互补、避免同质竞争,打造“专业+集约”的高水平特色创新园区,形成良好的低空经济产业生态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大高航空高新产业园,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五)实施低空政策保障体系提升行动
14.加大人才培育招引力度。依托山东航空学院优势资源,推进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引才和精准育才,打造区域性航空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加大低空领域专业人才培养,支持山东航空学院、在滨职业技术院校设置低空经济相关专业和低空经济科研院所,建立各层次专业人才培育基地,打造环渤海低空经济科研和人才高地。强化军地共育、内培外引,主动吸引退役空管人才加入。支持山东航空学院建设山东省低空经济研究院,借助国内顶尖智库团队和名校资源,为全市低空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山东航空学院、市科技局)
15.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建立与产业基金联动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低空产业项目在重大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强警务政务低空飞行资金保障。加大政府投资基金对低空经济的支持力度,撬动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协同推进低空经济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推进低空经济领域保险产品创新。(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16.优化要素供给审批程序。统筹协调医院、公园、写字楼、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公共用地和空间资源,科学布设低空基础设施。积极保障低空领域重点项目用地(海)、用能等指标,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积极向上争取,推动将成熟应用场景低风险空域尽早纳入地方自主管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大数据局)
三、保障措施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优化低空经济推进和空域协同管理机制,明确职能分工,强化跨部门协调,统筹低空空域协同管理和低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重大事项,全市“一盘棋”统筹低空经济发展。研究出台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推进银企合作,加强信贷、债券、基金、保险对低空经济企业和项目支持。坚持审慎包容、稳妥有序原则,加快飞行安全标准细则方案的编制,根据已审批空域制定合理高效环保的飞行服务指南,提升城市多场景飞行效能。鼓励引导主流媒体、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滨州低空经济。积极承办低空经济峰会、展览展会、学术交流等活动,营造低空经济发展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新闻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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