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
为推动我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民航强省 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嘉兴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着眼发展新质生产力,抢抓低空经济发展机遇,形成“1+2+3+4+5”总体发展格局,将海宁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县域低空经济发展高地。
1个试点。高质量推进低空新基建建设,打造低空+“城市治理”“文旅消费”“智慧物流”等场景应用示范,争创浙江省级低空经济发展先行试点。
2个牵引。以无人机驾驶和有人驾驶低空飞行为牵引,带动低空应用场景迅速拓展和低空经济产业的加速集聚,逐步完善低空基础设施和低空飞行服务功能建设,推动低空经济加快成为海宁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
3张网络。全面布局、分步分层推进低空基础设施网、航路航线网、飞行服务网“三张网”建设,保障低空经济健康发展。到2027年,建成各类低空航空器起降场(点)100个以上,开通各类低空航线10条以上,建成全市统一的低空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基本实现全市“三张网”全覆盖,低空交通网络基本成型。
4个方向。以本地培育和外部招引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四个低空产业方向,逐步建成杭州湾低空产业聚集发展先导区。
5大场景。依托海宁市政务航空的良好基础,大力拓展培育“低空+公共服务”“低空+智慧物流”“低空+文旅消费”“低空+交通出行”“低空+试飞测试”等五大类特色应用场景。到2027年,无人机“政务航空”成为海宁市低空经济领域的金名片,“低空+智慧物流”成为示范样板,争创浙江省低空场景应用示范引领区。
二、重点任务
(一)超前布局夯实“数实”基建。
1.加强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低空地面基础设施体系,发挥平台引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推进各类低空起降场(点)等基础设施建设,与快递物流企业共同推进无人机配送起降场(点)建设,满足无人机的起降、备降、停放、充电、运输及运营等功能需求。到2027年,力争建成各类低空起降场(点)10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
2.推动低空航路航线划设。协调军方和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结合城市管理、交通出行、低空物流、文化旅游、体育运动和教育培训等飞行需求,开展全市空域划设和航路航线规划研究工作,绘制目视航空图和目视终端区图完善全市航路航线网络布局,统筹利用区域和城市低空空域资源。到2027年,力争开通各类低空航线10条以上。(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推进监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细化政务侧、公安侧功能分类。建立健全低空经济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体系,加强通信、导航、监控、低空气象监测网络等配套建设,迭代升级“鹰眼智控”无人机智管平台,强化无人机源头管控,做好无人机全量排摸、实名登记、电子牌照管理、飞行申报审核审批等工作,统筹无人机信息数据,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打造专业化的低空经济监管服务平台,加快市域管制空域的划设,加强防御反制手段建设,落实重点管控区域无人机侦测反制设备配备。提升低空空域应用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规飞行行为,建立健全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机制,确保飞行活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筑牢安全底座。(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
(二)加快引育低空产业体系。
1.推动现代产业集群联动发展。系统梳理低空经济产业链企业清单,加快绘制产业链图谱,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产业方向。发挥海宁经编、光伏等本土产业集群优势,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为以无人机、eVTOL为代表的各类低空航空器与装备研发制造赋能。发挥临近杭州、上海的独特区位优势,积极承接低空经济要素溢出,加强协同创新,差异化发展。到2027年,优先打造1个低空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2.打造低空经济特色园区。充分依托现有航空产业园区,打造覆盖技术研发、生产制造、运营保障等多元业态、差异化发展的低空经济产业园区,加大低空经济上游材料研发、中游整机制造、下游低空应用与运营保障服务等领域的企业培育力度。到2027年,打造低空经济特色产业园1个。(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商务局)
3.聚集各层次创新人才。实施战略科技人才引领计划,推动低空经济类人才纳入全市重点产业专业人才需求目录,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构建高水平、多层次人才梯队体系,为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和技术攻关提供人才支撑。深化校地融合创新发展,推动本地和行业内高校成为低空经济人才集聚地。到2027年,引进培育1个人才项目。(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4.健全教培产业体系。积极创造良好的低空经济科普氛围,推广各类进校园活动,增强广大青少年对于无人机和航空事业的兴趣,多形式和多渠道向民众做好广泛宣传。依托本地通用航空企业和院校,开展各类低空飞行器驾驶培训业务。加快建设创新临空体育基地,全力打造国家级航空飞行营地、航空运动产业中心、专业性低空驾驶教育培训平台、航空航天科普研学基地。(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文旅体局)
(三)积极拓展低空应用场景。
1.全面推广低空政务应用。在前期“政务航空”有效举措牵引下,进一步鼓励应急管理、公安消防、综合执法、农业等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履行政府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时,支持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无人机在城市管理、巡检巡查、医疗救护、救灾救援、农林植保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
2.构建低空智慧物流体系。重点培育拓展市域低空物流分拨转运和末端配送业务,积极谋划跨城和医疗物资航线,建设多层次低空物流体系。与快递物流企业合作,开展低空物流配送试点。到2027年,谋划开通多条市域内物流、快递、外卖等常态化低空配送航线,探索建立海宁至嘉兴机场、嘉兴市区、杭州市、绍兴市的跨城低空航线。(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气象局)
3.拓展文体旅游场景应用。结合海宁盐官观潮景区、一岛三街区、尖山滑翔伞基地等旅游资源,重点推广“低空+文旅”场景建设。加快推动低空飞行营地建设,开发空中观光观潮、航空运动赛事、航空培训展览等多元化低空旅游产品,建立区域性运动飞机集中交付中心,打造低空文旅应用试点示范。到2027年,建成1个以上飞行营地,开通多条低空旅游精品航线。(牵头单位:市文旅体局;配合单位:周王庙镇、黄湾镇、硖石街道、盐官度假区)
(四)争创示范试点。
1.积极争取试点示范。积极推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申报建设。争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探索低空空域精细化和数字化划设,简化飞行审批流程。跟踪相关政策,适时推进低空经济示范城市申报建设。到2027年,打造1个低空应用场景示范中心,力争纳入省级低空经济发展先行试点。(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
2.鼓励参与标准规范制定。鼓励在海宁实际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企业等参与编制低空制造、低空物流、低空视觉、低空数据、低空安防等领域的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经认定后给予资助。(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领导牵头加强统筹指导,建立多方协同联动的低空经济工作机制,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细化任务目标,由相应平台负责项目实施,形成工作合力。将促进低空经济发展融入海宁市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经济社会发展与低空经济发展。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海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1+3”的低空经济发展规划(“1”指海宁低空经济发展概念规划,“3”指低空空域航路航线规划、低空起降场地设施布局规划和海宁低空经济产业规划),提前研究布局城市空中网络、谋划丰富低空运行业态,为低空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加强政策支持。落实好相关产业支持政策,鼓励以补投结合为原则,支持低空网络设施、数据设施、公共无人机起降点等低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统筹市内外资源,充分利用现行政策,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积极协助企业争取国家和浙江省在低空产业方面的补贴政策。通过中央财政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对低空物流运营等重点项目的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银行再贷款予以支持。积极协调相关规划,为重大项目提供用地、水域等要素保障。针对通用航空运营公益性强的特点,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支持力度,将通用航空公共服务纳入全市各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范围,积极采购公共航空服务和低空装备产品。
(三)加快建立工作机制。组建海宁市低空经济发展“14313”总体组织架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成立1个海宁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办公室,下设“低空产业生态引育”“飞行保障体系建设”“低空应用场景培育”“试点争创和政策要素保障”4个小组,依托民航、交通、农林3个专业技术平台,打造1个海宁市特色低空经济综合应用平台,建设低空经济综合服务中心、低空经济数据中心和低空经济发展展示中心3个中心。建立低空飞行安全层级指挥架构,加强各层级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协作,保障低空领域安全。
附件:海宁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附件:
海宁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全市低空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以市场化手段推动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构建低空经济产业集聚发展新格局,经研究,制定海宁市推动低空经济发展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架构
组 长:徐明良 市委书记
许红莲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王一鸣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汪新汉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陈 华 副市长
章如强 副市长
成 员: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府办(金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主要领导,浙江潮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具体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牵头,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主要承担日常工作。市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从成员单位抽调部分熟悉低空经济工作的业务骨干集中办公。
下设4个工作小组,其中:
低空产业生态引育小组由市经信局牵头,陈洁局长任组长,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旅体局等部门配合;
飞行保障体系建设小组由市公安局牵头,陆高峰常务副局长任组长,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配合;
低空应用场景培育小组由市发改局牵头,张丹挺局长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试点争创和政策要素保障小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钱盛辉局长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府办(金融)、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配合。
由国有全资公司浙江潮鹰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相关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增减抽调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一)统筹协调全市低空经济发展工作,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打造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平台,出台支持低空经济发展政策,组建通航产业基金,推进低空经济快速发展。
(二)统筹推进全市低空经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无人机物流综合运输服务能力。完善低空经济产业园区布局,提升低空飞行管控和服务能力。
(三)培育低空产业发展,拓展场景应用。着力发展无人机物流产业,加快开展无人机物流配送试点,逐步构建海宁都市圈低空物流网络,争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扩展低空经济应用发展的空间,营造“政府主导、行业监管、社会参与”的良好发展局面。构建部门联享联用的无人机巡查体系,提高部门协同监管执法能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四)培育招引低空经济产业主体,做强龙头骨干企业,做好重大低空经济项目谋划、招引和推进建设,协调解决项目相关问题。聚焦核心技术攻关,加强本地院企合作,开展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
(五)加强低空宣传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对通航文化认知。举办全国性低空经济大会、论坛,整合长三角低空资源,扩大海宁市在低空经济领域的知名度,推动高质量低空经济产业项目落地海宁。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定期调度机制。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调度会,研究讨论低空经济发展建设重大事项。调度会议原则上组长或常务副组长主持召开,或者委托副组长主持召开。
办公室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调度会议,研究讨论工作小组提请事项,协调解决低空经济产业难点问题和重点事项,梳理形成提请解决重大事项,经组长审定后报请会议审议。每次调度会议后,及时梳理形成会议研究事项任务清单并加强督促落实,落实情况在下一次调度会议上通报。
各成员单位具体落实办公室交办工作,定期形成信息专报及提请调度事项清单报办公室审议。
(二)建立联络员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干部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加强与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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