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河池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河池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为做好方案编制工作,集思广益,开门问策,广泛凝聚社会智慧,提高方案的科学性和社会参与度,就《河池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集方案的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14日(工作日期间),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
河池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征求意见稿)
低空经济是以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产业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对于培育壮大经济新动能、拓展城市立体空间、赋能社会治理、催生跨界融合新生态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抢抓技术创新和应用场景发展机遇,加快推动河池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充分利用河池空域优势,以山地场景应用和创新为牵引,以低空观光旅游和验证测试飞行为特点,统筹推动低空基础设施、低空装备制造、低空现代服务业发展,培育发展低空领域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到2026年,应用场景规模运营,低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低空装备产业链逐步构建,低空经济规模力争达到30亿元以上。
——低空场景规模应用成效明显。空中游览、应急救援、物流运输、矿山巡检、农林生产、城市治理等方面实现低空场景规模化应用。到2026年,创建成为自治区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市,培育建设低空经济应用试点县(区),探索具有河池特色的“小而美”场景应用清单,打造10个左右具有山地特征的应用场景。
——低空基础设施体系逐步建立。全面布局、分步分层推进“低空智联网”“地面起降设施网”“飞行服务网”建设。到2026年,完善河池机场通航功能,规划布局和适时建设一批通用机场,建成各类低空飞行起降场或设施、飞行营地等30个以上,搭建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建成适应不同测试场景的无人机与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试飞场地。
——低空装备制造产业初步成形。聚焦低空装备制造重点领域,结合河池产业基础,找准产业链供应链发力点,打造航材中试基地,营造产业生态。到2026年,打造1个以上低空经济产业园,培育2家以上具有影响力的低空经济装备制造企业,围绕零部件、元器件、通感一体设备、控制系统、航空电池等方面培育一批规上企业,新增低空经济产业链上企业20家以上。
——低空现代服务业持续发展。重点培育以低空旅游、飞行赛事、飞驾培训、数字低空产业等为主导的低空现代服务业,促进低空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到2026年,培育5家以上低空经济相关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支持建设一批低空特色学科与实践基地,初步建立服务低空经济发展的科技、人才、金融支撑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开拓低空应用场景。
1.创新低空旅游业态。依托我市丰富的地形地貌及自然风光资源,开发空中游览、航拍摄影、航空运动、飞行赛事、航空嘉年华、低空研学等低空旅游新业态,重点打造具有河池特色的“地质公园+空中游览”“世界自然遗产+空中游览”“天字号景观+空中游览”等低空旅游品牌。结合航空运动建设一批飞行营地、航空(无人机)科普研学基地,打造形成河池航空体育飞行圈。支持凤山、巴马、大化、罗城、南丹等有条件的县(区)开发eVTOL与飞行汽车体验、直升机观光、热气球、动力滑翔伞、飞艇、航空模型运动等低空旅游产品。支持鼓励河池机场利用自身资源发展低空旅游业态,开发飞行营地、航空科普和无动力滑翔伞、攀岩、速降等户外运动产品,打造网红机场户外运动基地。〔牵头单位:市文广体旅局;配合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河池机场分公司〕
2.建立低空飞行器试飞基地。依托现有空域资源和基础设施,在河池机场建立大型固定翼无人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飞行汽车)和各类无人机测试试飞基地,在都安瑶族自治县等其他有条件的县(区)建立中小型多旋翼、复合翼、倾转旋翼等类型的无人机测试试飞基地。搭建安全测试、飞行试验、系统调试、通信导航监视等测试环境,满足各类飞行器多任务、大规模、高频次测试需要,形成“先进地区技术研发+河池飞行测试验证”的协同发展模式,并衍生发展检验检测、安全评估、运维保障等配套功能,力争成为广西飞行验证性试验中心和西南地区重要的验证飞行测试基地。〔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河池机场分公司〕
3.挖掘公共服务场景应用。鼓励各县(区)和行业部门深度挖掘本领域、本行业低空场景应用,加大无人机在城市管理、矿山巡检、江河水库巡查、电力设施巡线、航空测绘等公共领域的场景应用。按照财权、事权相适应原则,统筹各行业低空政务应用需求,列入政府年度预算予以保障,探索实行集体采购服务,形成一批低空应用示范场景和应用案例。〔牵头单位:市数据局、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林业局、城市管理局等有关单位〕
4.打造低空应急体系。加大低空航空器在应急抢险、空中侦察勘测、指挥调度、消防救援、紧急输送、搜寻救助、特殊吊载、应急通信、医疗救护等领域的示范应用。探索推行低空飞行器在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排险救援等场景的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在各县(区)历史森林火灾高风险等级区域、自然保护区等建设无人机预警系统,实现从“传统防”向“科技防”“数字防”的转变。支持大载重、系留型无人机在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等场景应用,为灾情现场提供通信保障、灾情侦察、物资投送等保障功能。支持成立河池市无人机应急救援中心,通过现代化低空装备提升应急响应速度。〔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林业局、卫生健康委、水利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河池气象局、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单位〕
5.促进农林生产规模化应用。充分发挥河池农林产业优势,全面推广农业绿色化、智能化发展,积极开展无人机农业植保、农情监测、航空护林、渔情监测等场景应用。支持各县(区)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田园综合体等融合5G、大数据、智联网技术开展无人机高质量作业示范,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山地农林生产示范应用场景。对从事植保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植保无人机,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6.激发低空消费活力。支持各县(区)打造低空消费新场景,充分拓展无人机在大型文艺表演、景区服务、广告宣传、体育赛事、科技展览、影视创作、公益服务等细分场景,形成具有河池特色的“小而美”细分消费场景清单,营造有创意、有个性、有体验的低空消费文化。鼓励各县(区)重点旅游景区空中旅游观光设备升级,采购配置低空飞行器等先进设备,推动优质文旅企业更新娱乐用智能无人飞行器,打造沉浸式、智能化新产品新内容。支持利用网络直播、短视频平台开展线上低空应用场景展示活动。〔牵头单位:市文广体旅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科技局等有关单位〕
7.探索低空物流和空中交通新业态。聚焦“干-支-末”物流配送需求,结合河池机场、物流园区、快递分拨中心、三甲医院、应急仓库、血站(血液中心)等布局建设无人机与有人机物流节点,探索开展“无人机配送”智慧物流新模式,发展山区高价值农产品转运服务,构建山地低空物流体系。探索建立宜州区—金城江区—南丹县—荔波县的城际低空航线,重点利用eVTOL、飞行汽车开展城市空中交通飞行验证与应用示范,着力培育旅游观光、空中摆渡等载人空中交通新业态。〔牵头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河池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文广体旅局等有关单位〕
8.争创应用场景试点和低空领域示范。争取创建自治区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市,培育低空经济应用试点县(区)。招引培育一批低空产品和服务优质供应商,建设10个以上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应用示范场景,通过多种媒介向社会宣传推广,并积极培育打造低空小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等有关单位〕
(二)建设低空基础设施体系。
9.构建低空智联网。充分利用通信运营商基础设施,基于低空飞行需要布局低空智联网。根据河池市域内低空飞行活动和低空空域、航线划设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分阶段推进北斗地面增强站、5G及5G-A通信基站、ADS-B基站、气象观测站等低空智能网联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优先保障测试试飞基地需求。依托巴马、天峨等大数据基地,建设多层次的算力中心,满足规模化低空飞行中高密度、高频次和高复杂度的感知需求,形成低空通感算一体化体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河池通信管理办;配合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数据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河池气象局等有关单位,中国移动河池分公司、中国电信河池分公司、中国联通河池分公司〕
10.构建地面起降设施网。积极拓展和完善河池机场通航功能,在现有基础上扩建停机坪、停机库,满足试飞测试及通航飞机停放需求。鼓励企业对宜州区、大化瑶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等地通用机场和各类起降场地及设施进行投资、建设、运营,满足各类低空航空器起降、备降、停放、补能、维保、接驳、试飞等需求。探索在贵南高铁河池西站、都安站、环江站等交通枢纽,以及河池高新技术开发区、河池园博园、高校、三甲医院以及低空旅游区建设一批起降场地,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公路养护站、通信杆塔、机房、基站等区域建设无人机起降设施,并完善相关配套功能。〔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文广体旅局等有关单位,河池机场分公司〕
11.建设低空监管服务平台。搭建河池市低空飞行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布局建设B类低空飞行服务站,完善网格化无人机监测管控体系,建立飞行计划申请与审批、航空情报服务、气象保障服务、航空器及人员信息管理等功能,实现数据与国家、自治区级监管服务平台对接。探索建立低空安全监管执法平台,针对管制区域和重大活动地开展低空防御建设,保障低空公共安全秩序。〔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发展改革委、河池气象局等有关单位〕
12.建立健全空域管理机制。建立河池市低空空域“军地民”协同机制,加强与军方、民航监管部门和空管部门等管理机构沟通对接。根据国家关于无人机飞行空域和管制空域的划设规定,结合我市低空产业发展实际需求,推动申请获批“空中道路”,划设专属临时空域、临时航线,重点保障金城江区、都安瑶族自治县等地的测试试飞基地及各地飞行营地空域,并适时开通东巴凤一体化等低空旅游与运输航线10条以上。〔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单位〕
(三)加快形成低空装备产业链。
13.大力发展低空制造业。聚焦低空飞行器关键零部件的研制和规模化应用,围绕元器件、新材料、通感一体设备、控制系统、航空电池、装备维修维护等产业制造环节,引进培育2家以上具有影响力的低空经济装备制造企业,持续培育一批深耕细分领域、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利用稀散金属优势建设航材中试基地,形成国内重要的航空材料应用示范区。拓展引入一批四轴飞行器及航模玩具、飞行辅助器具、山地运动与户外器材以及飞行文创产品生产企业,形成河池低空装备品牌。〔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
14.招引培育重大产业项目。梳理绘制河池市低空经济产业链图谱,以河池低空空域资源和场景应用为吸引点,针对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成渝等地区的无人机整机龙头企业、关键系统研制重点企业、商业化场景应用企业开展招商引资,重点引进孵化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超载重飞艇、超短距起降固定翼无人机等产业链龙头项目。强化项目协调调度,优化项目服务和要素保障,推动重点项目尽快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市园区办;配合单位: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等有关单位〕
15.打造低空经济产业园。依托河池市现有工业园区或成熟工业用地,积极打造覆盖技术研发、生产制造、运营保障等多元业态、差异化发展的低空经济产业园,逐步形成集低空装备设计、生产、试飞、检验检测、培训为一体的全产业生态功能。加强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等低空经济先进市协作,探索打造“先进地区研发+河池转化”的低空“飞地园区”模式。〔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园区办、河池经开区(市工业园区)管委会、河池高新区(宜州经开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
(四)促进低空经济现代服务业发展。
16.着力创建民航局适航审定(河池)试验基地。聚焦关键技术研发及创新成果产业转化,联合设立低空经济创新研究院,以产业项目落地需求为导向,推动国家适航审定相关机构与河池共建民航局适航审定(河池)试验基地,并以此为牵引吸引更多低空飞行器研发制造企业落户河池。〔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园区办、河池经开区(市工业园区)管委会、河池高新区(宜州经开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
17.构建低空数据产业新业态。汇聚整合全市低空飞行空域等数据,探索构建河池市一体化数字低空底座,为低空管理服务体系提供数字化基础支撑。整合各类低空设施、飞行器、运营服务等数据资源,搭建行业数据空间。鼓励市级平台公司探索开发低空数据服务业务,挖掘低空无人机飞行、物联感知、图像等数据资源和流通交易场景,探索开发利用低空数据产品,推动低空数据与产品的合规流通交易。〔牵头单位:市数据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18.建立飞行培训和教育实践基地。充分利用河池机场引入国内航空学校,开展有人飞行和中大型固定翼无人机操控员培训,开展运动驾驶员执照、私用驾驶员执照(PPL)和商用驾驶员执照(CPL)等培训活动。统筹考虑空域环境,鼓励宜州区、都安瑶族自治县建设中小型无人机操控员培训基地与考试基地。支持河池学院、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与区内外航空航天类高校合作,建设一批低空特色学科与教育实践基地,引进一批低空经济科技创新团队和高端紧缺人才,培养一批飞行、适航、航空器维修等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形成较为完备的专业人才梯队。〔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河池机场分公司、河池学院、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等有关单位〕
19.搭建综合金融服务体系。通过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低空产业发展,探索设立河池低空经济产业投资基金,加快低空经济领域的高潜产业项目孵化培育,以市场化方式引导更多资金投向低空经济重点领域。支持开发低空领域金融产品和发展通用航空装备融资租赁服务,探索构建科技保险服务机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针对物流、载人、城市管理等低空商业应用险种,建立风险覆盖广泛的低空经济保险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相关资金支持,多渠道助力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河池金融监管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河池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专班组长,成员由市直有关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全市低空经济发展,推进低空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研究解决规划布局、投融资、空域协调等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适时组建河池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因地制宜推动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二)加强政策支持。围绕低空空域协同运行、数字低空、低空安全保障等领域制定支持低空经济发展配套政策,构建低空经济发展政策体系。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和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自治区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协同推进低空经济发展,充分发挥现有各级各类产业扶持政策的作用,支持低空经济领域链上企业培育、技术创新、产业应用示范拓展、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低空经济产业重大建设项目优先列入自治区重大项目清单,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全流程服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河池金融监管分局等有关单位〕
(三)强化资源保障。充分利用广场、公园、城市“第六立面”等公共空间,激活立体空间资源,为低空基础设施布设提供便利。积极拓宽产业空间供给渠道,结合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田园综合体等各类空间资源为低空经济企业提供多层次、多需求、多场景的空间保障。积极协调相关规划,为重大项目提供用地、用林、水域等要素保障。〔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四)强化安全发展。严格落实低空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低空空域使用、飞行活动管理、飞行气象保障和低空安全生产监管,维护航空安全和公共安全。开展地面起降设施、低空航路航线等安全风险评估评价工作,加强对低空航空器规范化管理。坚持包容审慎的治理理念,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形成全过程、可追溯的安全监管体系。依法打击各种违规飞行行为,建立健全低空飞行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应急预案管理,确保低空飞行安全有序。〔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数据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单位〕
(五)加强智库支撑。按需设立河池低空经济专家智库,精准引进、培养低空领域行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团队等多类型人才,将低空经济、空域管理、通航服务类别、飞行气象服务保障等专业技术人才列入市级人才计划。引导高校、科研机构、新型智库、行业协会等组织参与河池低空经济发展,加强校企合作,培育低空专业人才,提升行业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
(六)加强宣传推广和文化培育。加强政策宣贯和知识普及,广泛开展通航飞行器、无人机、航模进校园等航空科普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媒体作用,加强场景示范、典型案例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对低空经济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创造低空经济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教育局、文广体旅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
附件1-1:河池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表(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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