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12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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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至12月31日,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意见征集”专栏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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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 年)(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抢抓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技术创新和规模应用发展机遇,推动我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二中和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抢抓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机遇,依托航空装备制造业、山地旅游和算力等基础,以丰富低空场景多元应用为牵引,以布局低空智联基础设施为保障,建立低空经济发展协调机制,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动各类新技术、新场景、新业态应用,带动低空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低空经济山地应用场景创新示范区,打造全国低空经济示范区,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篇章作出新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7年,基本建立低空空域管理机制,低空管理体系有效运行,重点区域低空设施“补盲”建设全面完成,低空智联基础设施日趋完备,低空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基本完善。低空经济规模大幅度提升,总产值达600亿元。低空产业体系更加健全,产业集群发展取得成效,部门级以上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力争超过20个。产业生态逐步完善,打造一批“低空+旅游”“低空+运动”“低空+物流”“低空+高速公路”“低空+气象”等特色应用场景。有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时长力争达到2万小时,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时长力争达到120万小时。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低空产业竞争力

1.打造航空发动机研发制造集群。以贵阳贵安、安顺市现有发动机产业为依托,打造贵州省低空经济航空发动机研发、制造产业集群,构建发动机整机研制、核心零部件、精密铸锻件等基础件产业链,带动航空发动机上下游企业联动发展。(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等,以下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市州人民政府)

2.打造航空数字技术装备集群。用好通信网络5G、大数据、低空通信感知、高精度导航等数字技术,打造飞控系统、航电系统、主控芯片、精密元器件、核心传感器、机载态势感知等装备制造集群,引入通信、导航等航空配套软件研发制造,培育数智软件生态。(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等)

3.打造低空零部件及材料基地。推动大部件制造、精密锻铸、起落架、机载悬挂、航空材料等细分领域发展,实现航空用碳纤维复合材料、陶瓷复合材料和轻型合金材料等技术突破。(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等)

4.打造航空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推动贵州省动力电池技术在无人机领域的应用。加速铜镁铝铝基电子电池等新材料项目落地,推动聚合物固态电池技术突破,布局eVTOL等未来飞行航空器电池产线,打造航空电池研发生产基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等)

5.打造整机总装制造产业集群。引入国内知名企业提升固定翼飞机、直升机、无人机、特种飞行器及新型航空器的整机制造能力。培育一批整机制造企业,支持国内头部企业在黔设立整机制造中心,支持开展航空器适航取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等)

6.建设低空经济产业园。培育打造一批覆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验证试飞、运营保障等生态完善、特色突出的低空经济产业园区。(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等)

7.培育引进多元市场主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集中力量招引低空产业链头部企业。开展低空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支持发动机、航空新材料、新能源电池、航空航天关键零部件等本土骨干企业做强做大,做好低空创新孵化,聚力打造“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等)

8.营造良好产业生态。举办低空经济和无人机产业论坛峰会,打造我省低空经济特色品牌。建设面向国内主流固定翼飞机、直升机和大型无人机的低空飞行维护维修基地,拓展发动机维修、高附加值部附件维修等通航维修业务,支持拓展公务机和通用飞机改装、内饰设计和翻新业务。开展航空器及零部件销售、托管服务、租赁服务等相关业务。(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贵州民航集团等)

9.推动产业创新合作。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协同发展,鼓励引进区域内低空经济龙头企业,建强航空飞行器、无人机、低空飞行服务等产业链条,推动产业资源共享。鼓励跨国公司、国外科研机构等在我省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活动,支持相关企业在海外布局开展飞行验证和适航取证。鼓励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加强低空技术研发、人才交流、学术活动交流等方面的国际国内合作。(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投资促进局、省教育厅、贵州民航集团等)

(二)打造特色应用场景

10.发展“低空+旅游”。依托我省山地旅游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低空旅游,聚焦“黄小西正吃晚饭”等重点景区,打造特色低空旅游路线。深挖低空飞行等创新旅游体验场景,拓展传统山地旅游体验边界。开发科普研学特色产品,打造低空经济研学基地。(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科协、贵州民航集团等)

11.发展“低空+运动”。加快建设航空飞行营地、航空运动俱乐部和飞行训练基地,持续推广“翱翔贵州”滑翔伞、国际高桥极限运动等知名赛事活动,加快发展跳伞、航模、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模拟飞行等航空运动,做强低空运动品牌。(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贵州民航集团等)

12.发展“低空+物流”。逐步建设城市无人机低空物流航线网络。聚焦“干-支-末”物流配送需求,建设无人机物流节点,规划无人机低空运行航线,开展无人机城际运输及末端配送应用。探索“低空+山区无人机物流”模式。支持无人机在邮政快递业的智能化、绿色化场景应用,探索无人机融入县乡村三级寄递网络体系。(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贵州民航集团等)

13.发展“低空+高速公路”。利用现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建设直升机起降点、无人机服务基站、充换电设施,开展应急救援、物流配送及旅游观光。(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贵州民航集团等)

14.发展“低空+气象”。建设低空经济气象大数据创新研究中心、智能态势感知设备研发制造中心和探测设备标校中心。发展低空高影响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技术,推进低空经济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数据应用等标准建设,开展低空云雾催化模拟试验,推动低空气象数据流通交易,探索在全国具有复杂山地气候条件代表性和气象赋能低空经济示范性的新模式。(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民航贵州监管局、民航贵州空管分局、贵州民航集团等)

15.发展“低空+教育培训”。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院校建设各具特色的航空教育培训基地,开展航空模拟、私人飞行驾照、航空体育运动、无人机操控、航空法律法规等培训业务。举办航模比赛、无人机操控及竞速等赛事活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贵州民航集团等)

16.发展“低空+应急”。依托运输机场、通用机场建立应急航空救援备勤基地,开展空中侦察勘测、空中消防灭火、空中紧急救援、空中紧急输送、空中搜寻救助等领域应用。支持省内通航企业引进大中型直升机、无人机等航空器参与应急服务。(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业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

17.发展“低空+农林”。支持无人机开展施药、施肥、播种等农业作业,开展森林灭火、航空护林等林业作业。(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

18.发展“低空+行业监测”。重点围绕自然资源勘测、测绘地理信息、生态环境保护、地质灾害调查等需求,开展无人机行业监测业务,拓展无人机在公路、铁路、电力、城管、安防、水务、水利、生态、通信等领域的智能巡查巡检。(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

(三)建设低空智联基础设施

19.开展低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补盲”建设。围绕重点片区、重点航线、公共服务测试场、验证试飞基地、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等,加强低空飞行通信、导航、气象、飞行监视、电磁环境监测、三维场景等设施建设,支持通感一体化等新技术融合应用,完善低空智能信息网。(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大数据局、省气象局、省交通运输厅、民航贵州监管局、民航贵州空管分局、贵州民航集团等)

20.建设全省低空一体化监管服务平台。建立省级低空一体化监管服务平台,实现全省低空飞行航线航路快速审批报备、航空情报服务、气象精细化监测预报预警、空中风险识别、空中监管等功能。鼓励市(州)适时建设低空一体化监管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交通运输厅、省气象局、贵州民航集团、民航贵州监管局、民航贵州空管分局等)

21.建设地面保障设施。开展通用机场、直升机起降场、无人机起降点、飞行营地等规划布局。因地制宜建设简易型通用机场或飞行营地,优先在森林防火区、旅游景区、物流枢纽、交通枢纽等重点地区建设临时起降场地,鼓励在楼顶、地面等适宜场所建设起降设施。统筹闲置场地复合利用,推进已建成的应急救援起降点与低空起降场地融合使用,支持航空护林全功能航站和直升机临时起降点建设,鼓励支线运输机场发展通航业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贵州民航集团等)

(四)强化低空科技创新体系

22.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低空经济研发机构落地,鼓励企业参与国家及省级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承担相关科研任务。支持企业与航空院校、科研机构在无人机等领域的产学研用合作,推动无人机、eVTOL、飞行汽车等新一代航空器军民两用科技成果转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等)

23.打造低空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建设一批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低空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创新平台。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科研院所、相关机构合作,推动本土航空企业技术创新发展。加大低空经济产业技术创新支持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五)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

24.开展低空空域划设。完成全省空域基础分类划设,建立灵活转换空域使用协调机制,制定《贵州省低空空域划设方案》《贵州省低空空域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民航集团、民航贵州监管局、民航贵州空管分局等)

25.构建低空飞行航线网。综合考虑应用场景拓展需要,与军民航相关部门,制定发布目视飞行航图,划设与空域资源、航路设计匹配的低空飞行航线。(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民航集团、民航贵州监管局、民航贵州空管分局等)

26.提升低空飞行安全管控能力。利用省级低空一体化监管服务平台,建立快速预警、精准识别、有效处置的低空安防解决方案。推动无人机反制技术研发、生产、应用。建立健全飞行准入、飞行监管、空地安全等标准和规范,完善山地特色地方标准制定,保证低空飞行运行安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交通运输厅、省科技厅、省气象局、省司法厅、贵州民航集团、民航贵州监管局、民航贵州空管分局等)

(六)推动低空经济试点示范

27.建设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规划建设无人机试飞测试基地项目,试点开展无人机可靠性测试,申请建设国家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贵州民航集团、民航贵州监管局、民航贵州空管分局等)

28.建设低空算力经济先行区。充分利用我省算力资源优势,提前谋划布局低空数据中心、低空数据交易、低空行业大模型,集聚行业级、国家级低空数据,推动低空算力经济发展。(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等)

29.建设低空经济示范区。加大山地特色场景、低空算力等示范项目建设力度,申请建设国家低空经济示范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30.开展市(州)示范试点。开展省级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试点示范市(州)建设,从空域管理改革、低空智联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场景等多领域开展示范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成果经验,向全省推广。(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等)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两个机制”。建立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召集人的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全省低空经济规划政策制定、低空空域管理改革、重点事项协调等事宜。推动建立军地民低空空域协同管理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全省低空空域划设、飞行活动审批、安全监管等重大事项。(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民航贵州监管局、民航贵州空管分局等)

(二)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低空经济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大低空经济领域投入力度。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低空经济类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推动低空经济初创型企业发展。(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贵州民航集团、贵州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黔晟国资等)

(三)建立完善引才育才机制。加大低空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引进力度,支持建设科学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平台。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订单式”人才共培共育模式。支持高校开设低空领域相关专业。研究组建我省低空经济发展研究机构。(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气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贵州民航集团等)

(四)加强用地保障。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依法依规对低空经济产业研发创新、航空类试点示范工程和起降场等重点项目及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予以用地保障。(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气象局等)

(五)加强统计监测。研究制定低空经济重点领域和方向统计目录,探索适应低空经济发展的统计方法,建立完善低空经济统计监测体系,规范准确反映我省低空经济发展态势。加强低空经济统计监测结果综合应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统计局等)

来源: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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