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下午,商务部发布公告,加强无人机相关两用物项对美国出口管制,自当天正式施行。

公告内容如下:
商务部公告2026年第34号 公布加强无人机相关两用物项对美国出口管制
【发布单位】安全与管制局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26年第34号
【发文日期】2026年08月0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决定加强无人机相关两用物项对美国出口管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对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的无人机及其关键零部件、相关技术对美国出口,逐案从严审核,不适用许可便利措施。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商务部
2026年8月5日
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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