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嘉兴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4—20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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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

为推动我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眼发展新质生产力,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密集创新和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期,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形成“3+2+2+X”总体发展格局,将嘉兴建设成为长三角地区低空经济发展高地,为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一)布局“三张网”建设。分步分层推进基础设施网、航路航线网、飞行服务网。到2027年,建成各类低空航空器起降场(点)150个以上,开工建设平湖通用机场,开通各类低空航线100条以上,建成全市统一的低空飞行与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实现全市“三张网”全覆盖。

(二)打造2个低空产业集群。开展产业补链强链行动,加强头部企业招引和优质潜力企业培育。到2027年,推动平湖市、海宁市优先打造低空产业集群,全市招引一批低空经济头部企业、关键环节企业和链上企业,力争低空经济规模突破20亿元,形成集聚效应。

(三)推进2个低空试点建设。全力争创国家低空经济发展相关试点示范,推动各县(市、区)开展省级试点创建工作,优先打造南湖区、海宁市2个低空应用场景示范。到2027年,争取纳入低空(航空装备)产业发展和低空经济应用场景等省级相关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四)丰富低空多元应用场景。着眼公共服务、物流运输、文体旅游等领域,大力开展低空应用推广,重点打造“低空+公共服务”“低空+医疗救治”“低空+物流配送”等应用品牌,加快探索“低空+载客运输”新业态。到2027年,全市低空飞行量超过45万小时/年。

二、工作任务

(一)适度超前布局低空基础设施。

1.布设低空基础设施网。开展低空新基建规划研究,构建分级分类的低空基础设施体系。开工建设平湖通用机场,谋划海宁、桐乡、海盐、南湖通用机场。分步建设各类低空航空器起降场(点)、测试场等设施,形成多场景、多主体、多层次、有人机与无人机兼顾的起降点网络。到2027年,建成各类低空航空器起降场(点)150个以上(其中公共无人机起降场15个以上)、试飞测试场2个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产业集团、嘉城集团、嘉通集团、市铁投集团、中国铁塔嘉兴市分公司,相关县〔市、区〕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完善低空航路航线网。开展全市低空空域规划和航路航线研究,基于空域划设情况,统筹利用全市低空空域资源,按照常态化飞行要求,构建低空有人机和无人机航路航线网络,加快形成服务城市、城乡、城际的低空航线网络。到2027年,开通各类低空航线100条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国动办)

3.构建低空飞行服务网。加快飞行服务站建设,构建全市统一的低空飞行与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低空飞行审批、保障服务、监督管理等功能。强化运行全过程监管和低空安全保障,融合5G/6G、北斗、卫星互联网等技术,布设智能基站网络和卫星互联网等设施,推动通信、监视、气象、情报等飞行服务数据共享,加大通信铁塔等基础设施资源复用力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数据局、市气象局、中国铁塔嘉兴市分公司)

(二)培育完善低空经济产业体系。

4.实施低空产业补链强链行动。支持低空飞行器整机及关键零部件制造业发展,完善相关配套产业,加快形成集研发、制造、总装、测试等于一体的低空产业链。支持相关企业与国外零部件企业合作,落地国内生产线,逐步建立完整的国产化产业链,增强产业链韧性。梳理低空经济产业链企业清单,明确全市低空经济产业重点发展方向。(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5.加大低空企业招引培育力度。加强与国内外重点企业对接力度,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全产业链招商引资,重点招引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头部企业。支持优质潜力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通航及无人机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到2027年,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家以上。引导和整合全市运营企业资源,培育市场化运营主体,加快引育一批检测、培训、维修、租赁等配套服务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国资委)

6.打造低空相关产业集群。依托现有低空经济发展条件,加大产业集群建设力度,加快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平湖市重点聚焦eVTOL、新能源通用飞机等新型航空器领域,开展试验试飞与集成研制,积极拓展低空装备制造、运营服务等关联配套产业。海宁市重点聚焦低空飞行控制与空中交通管理相关系统研制,孵化研制与运营企业。南湖区重点聚焦工业级无人机及机载系统、行业应用系统研制,创新开展路空一体运行管理服务,培育低空安全及关键零部件配套企业。秀洲区重点聚焦中国商飞飞行、乘务、机务等培训业务,强化国产商用飞机客户服务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三)持续加强低空产业创新支撑。

7.培育高能级创新平台。做强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南湖区路空协同立体交通产业研究院、北京理工大学长三角研究院、海宁长三角空天动力研究院等科研创新平台,支持开展装备研制和技术攻关。加快招引、建设一批低空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创新平台。到2027年,全市低空领域各类创新平台及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5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

8.开展关键领域技术攻关。结合低空产业基础和应用需求,加快推动整机、基础软件、低空服务等领域关键技术升级。实施飞行汽车与eVTOL研制、航空航天用减震隔热材料研发、立体交通运营体系搭建、高安全通信系统设计、芯片集成设计等一批科研攻关项目,并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到2027年,低空领域累计实施科技攻关项目不少于20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

9.强化创新人才培育。加强人才政策支持,招引低空领域高端和紧缺人才,引进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团队。到2027年,累计引进低空领域领军人才5人以上。支持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等职业院校开设低空方面专业,加大专业和技能人才培育力度。鼓励企业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交流,共建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拓宽人才培育渠道。(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四)集成低空应用场景示范。

10.拓展公共服务场景应用。支持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在交通运输、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海事、电力等行业,开展无人机公共服务应用。推广城市管理和执法、城市治堵、消防、海上交通监管等“低空+城市治理”场景应用。支持无人机、直升机在应急救援、医疗救治等领域应用,构建航空应急救援网络,打造“空中应急通道”,实现应急救援30分钟快速响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嘉兴海事局、国网嘉兴供电公司、市消防救援局、中国铁塔嘉兴市分公司)

11.开展无人机物流场景应用。以主城区为核心,探索推广无人机物流场景应用,逐步形成分级低空物流配送网络。加强快递、电商、物流企业与无人机运营企业合作,支持未来社区、产业园区、院校、公园等开展无人机末端配送。重点推动无人机电商物流规模化发展,以嘉兴临空经济区为核心打造无人机电商物流品牌。推动无人机产业与一流强港建设融合发展,探索无人机在海河联运中的场景应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嘉兴海事局、市邮政管理局)

12.发展低空文体旅新消费。挖掘特色旅游资源,探索在嘉兴运河、乌镇、凤桥、盐官、新埭等区域,开展空中观光、空中观潮、航空运动、航空培训、航空展览等特色低空项目,打造商业消费新场景,构建“低空+文体旅”新业态。到2027年,建成飞行营地5个以上,开通低空旅游精品航线8条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

13.积极探索潜在应用场景。持续挖掘各行业低空服务应用场景,鼓励利用eVTOL等载人飞行器,探索拓展城市城际飞行、空中摆渡、联程接驳、商务出行等城市交通载人飞行新业态。探索长三角跨区域发展低空经济,共同推动低空航路网建设,开展沪嘉低空飞行应用场景试点研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五)加快争创低空领域试点。

14.争创低空领域试点。积极申报创建城市空中交通管理等国家级相关试点,促进低空空域管理创新突破,推动低空经济产业发展。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民航局等部委支持,推动我市低空领域重点项目纳入国家规划。打造县级试点示范,鼓励各县(市、区)申报省级低空经济试点示范,在低空制造、低空应用等方面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和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提升城市空中交通保障能力。

15.探索研究低空运行规则与标准。加强航线管理、飞行准入、运行保障等规则研究,积极参与省级及以上低空经济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参与国家、行业、地方、团体的相关标准制修订,加强低空经济产业标准应用推广。(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动办)

16.强化低空运行安全保障。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在低空飞行与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中建立集安全监管、预警、处置等功能于一体的专业模块,完善低空公共安全监管机制。支持海宁市打造低空经济城市安全底座模式。加强防御反制手段,依法打击各种违规飞行行为,建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安全应急管理处置预案,纳入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数据局,海宁市政府)

三、保障措施

市交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推进我市低空经济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场景打造等工作。加强军地民三方工作联动,建立“军地民”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机制,有效推动各项任务落实。用好国家、省级低空经济发展政策,加快研究制定我市支持低空经济发展配套政策,强化财政、金融、人才、土地、科创等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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