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抢抓低空经济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推动形成我市低空融湾发展新格局,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落实省“1310”具体部署,着眼发展新质生产力,发挥中山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的区位优势,以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协作和产业集群共建推动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密集创新和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锚定前沿发展、立足创新驱动,瞄准高端制造和规模集聚,协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黄金内湾的天地一体低空飞行和服务融合体系,构建低空经济应用和产业互融互促发展格局,形成低空经济全产业链竞争新优势。
(二)发展目标
到2027年,我市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低空场景丰富多元,产业能级大幅跃升,产业生态不断完善,初步形成协同融合发展的低空经济产业链,成为我市未来经济重要增长极。
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打造1个飞行试验基地以及若干个适应低空飞行航空器航线需要的起降点,打造30个无人机机库,低空飞行基础设施骨干网络基本形成。规划建设飞行服务站,低空服务能力和产品供给显著提升。
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围绕物流配送、城市空中交通、应急救援、城市管理、工业应用、观光娱乐等打造一批示范应用场景,积极鼓励引导企业申报开通无人机、直升机航线。
产业规模持续跃升。充分发挥制造业优势,引进培育一批集研发、生产、运营于一体的低空科创企业。产业集聚效应凸显,力争聚集产业链相关企业300家以上,产业规模突破100亿元,打造低空智造特色产业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谋划构建低空基础设施体系
立足应用场景,夯实低空飞行配套基础设施,重点推进地面配套设施、低空信息基础设施、城市数字底座、监管调度平台等关键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不断完善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
1. 打造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平台。组建国资控股企业,作为我市低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主体,承担相关地面配套设施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低空飞行管理服务等职能。开展低空路网、低空智能网联、低空飞行数字底座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地面配套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低空数字底座和管理系统开发维护、低空飞行运营服务等工作。支持市属国企利用自有物业参与低空飞行器起降点、起降平台等建设经营工作。(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局)
2. 建设低空飞行地面配套基础设施。落实《广东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结合我市综合交通、物流场站规划,编制航线及低空飞行起降点规划,统筹城市空中交通、低空物流配送等起降点网络建设。加快低空物理设施层(无人机系统、数据存储系统、地面控制系统)、低空信息基础设施层(通信网、感知网、导航网、气象网、算力网)、低空数字空间层(空域数字化、设施数字化、运营管理平台)等低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光储充等新能源基础设施。建立无人机、直升机、eVTOL起降点,保障无人机起降、备降、停放、充电、运输及服务乘客个性化需求等功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国资委、市邮政管理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局,各镇街)
3. 建设低空服务保障体系。布局建设B类飞行服务站,推动低空产业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在三角镇、坦洲镇、阜沙镇等区域建设飞行试验设施,开展低空融合飞行相关测试及验证,打造低空飞行试验区。积极构建覆盖飞行器整机、机载系统、零部件、元器件及材料的全产业链检验监测体系。积极参与融入国家、省低空智联网。支持鼓励我市头部企业建设智能调度、动态监测、实时情报服务等为一体的飞行服务系统,为低空产业链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联合行业头部企业打造统一共享的底层基础数据体系,构建低空空域相关系统,进一步完善我市智慧城市数字底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三角镇、坦洲镇、阜沙镇)
(二)培育特色应用场景
培育低空多元应用场景,在无人机智慧物流、载人空中交通、文体旅游、城市治理及公共服务等领域率先试点,加快城市低空飞行应用示范。
4. 推动无人机智慧物流配送。探索搭建城市无人机配送场景,依托重点物流企业,开展无人机物流配送试点。建立全市医院、医疗机构之间的空中联系通道,实现对血液制品、检测样本等医疗物资进行快速转运。建立应急抢险救灾等物资低空配送机制,明确物流配送支持标准。鼓励在有条件的镇街积极探索低空运输货运等物流新模式,拓展低空新业态。支持运营无人机航线的货运企业落户中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5. 推进载人空中交通发展。统筹谋划开通低空飞行商业化航线,积极探索市内出行、城际飞行、联程接驳、商务出行、空中通勤等多场景低空飞行服务,规划布局覆盖全市,联通深圳、广州、珠海等大湾区城市航线网络。支持开设航线的空中交通运营企业落户中山。(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镇街)
6. 拓展文体旅游场景应用。探索开发航拍航摄、空中游览、户外娱乐等特色项目,依托无人机、直升机等低空飞行器,融合五桂山、孖洲山等生态文化旅游资源,打造一批无人机编队表演、空中观光等文旅消费场景,构建“低空+文旅”新型商业生态。支持中山翠亨新区试点率先开放低空空域,在与港澳协调一致的情况下探索发展覆盖港澳的低空飞行观光旅游业务,研究探索对接港澳的跨境直升机服务。(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局,中山海关,各镇街)
7. 推进建设航空航天综合实验教育基地。联合国内航天航空领域顶尖高等院校,依托高校丰富的教育资源和教学经验,探索打造国家级产教研学融合的实习实训基地。推动完善职业院校无人机专业建设方案,开展无人机专业校企合作,同时开设无人机教育、培训课程,为中山低空经济的发展储备人才、技术和资源。鼓励面向社会提供全面的研学服务,提供基地参观、无人机理论学习及模拟飞行等多形式研学活动,营造低空经济发展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南区街道)
8. 丰富公共服务领域应用。鼓励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履行政府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时,根据业务开展和实际场景需要加大无人机、直升机在应急救援、医疗救护、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城市安全、国土测绘、环境智能监测、电力巡线等领域的应用服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和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国资委、市供电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镇街)
9. 拓展行业应用场景。依托社会面无人机机库资源,完善无人机指挥调度体系,赋能镇域经济、乡村振兴等“百千万工程”重点工作。推动无人机与城市建筑、立体交通、空港码头等环境适配,充分利用5G技术大带宽、低时延、广连接特性,进一步拓展无人机在港口巡检、海岸线巡查、航拍测绘、农林植保等领域的商业化应用场景,打造无人机应用场景新范式。(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中山港海关,各镇街)
(三)推动产业能级跃升
引投结合加速低空经济招商引资,整合低空经济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打造特色产业园等优质产业空间,举办行业重要峰会,集聚产业链领军企业,持续激发行业活力。
10. 大力推进低空经济招商引资。积极对接低空经济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市镇两级联动补链强链,重点围绕eVTOL、非载人无人机等整机研发、制造及零部件制造领域,支持外观结构件、飞控系统、通信系统、动力系统、地面系统以及任务载荷系统等低空经济相关项目落户中山。(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
11. 打造低空经济特色产业园。推动板芙国际无人机(大湾区)智能生产基地建设,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无人机(装备)全产业链生态智造基地。整合三角通用机场、阜沙镇低空经济产业基地、坦洲无人机飞行基地等资源,推动上下游配套企业集聚,打造集“产、学、研、展”等功能于一体的无人机(装备)全产业链生态智造基地。支持市属国企产业园区发展高端智能装备、高端电子设备、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为低空产业提供优质产业空间和系列产业配套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各镇街)
12. 推进产业链关键环节项目产业化。加强前沿技术规划布局,支持低空飞行器的设计与制造、航电系统和飞行控制、轻质复合材料等产品研发和产业化,鼓励企业建设无人机整机及核心零部件智能工厂,提升低空核心零部件及关键材料产业规模和效益。培育一批低空领域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发挥头部企业的行业引领作用,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鼓励支持企业开展eVTOL航空器适航审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
13.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围绕科技研发、融合空域管理、低空产业孵化,鼓励企业和科研院校组建国家、省和市级创新平台,推动低空经济领域研发及科技创新成果应用。结合中山低空产业基础和应用需求,重点支持无人自主运行的飞行控制系统、高可靠性导航系统、多机空中交通管理与避让系统、高压电推进系统、低空无线通信与监控系统等技术研发,加快提升复合材料机体的量产技术。(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
(四)健全低空飞行支撑体系
围绕运行、空防、适航、信息等低空飞行安全链条,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规范完善无人机飞行监管机制,为我市低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14. 加强低空经济标准研制。重点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行业协会等主体,围绕低空经济产业上、中、下游各环节开展标准研制,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制修订。(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各镇街)
15. 加强低空经济人才引育。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在人才支持政策中将低空经济产业列入重点支持方向,精准引进、培养低空行业高端人才。聚焦低空经济发展前沿科技,强化产教融合、科教互促,支持校企合作,联合育才。鼓励我市职业教育加强低空经济领域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加大相关领域专业人才培养,精准施策发力全球高水平领军人才引进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各镇街)
16. 建立低空飞行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地方低空飞行管理制度体系,推动出台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无人机事故责任认定准则、城市无人机物流配送运行管理、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加强无人机质量监督、运行管理、应用示范及安全规范。建立飞行数据统计及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飞行活动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在禁飞场所、区域、时间段违规飞行等行为的监管打击力度,围绕执法、企业自律和安全生产,把无人机联合监管责任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及体制机制改革,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建立定期会议或督办机制,强化跨部门统筹协调,及时解决企业、项目落地诉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各镇街)
(二)加强智力支撑
积极参与国家“低空经济城市联盟”,组建中山市低空经济专家委员会和深中低空经济产业协会(联盟),为中山制定低空经济发展相关规划、政策和制度规则提供技术咨询和专业指导,加强与深圳低空经济规划政策对接、产业合作,主动做好低空经济产业配套,加快融入深圳低空经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
(三)支持交流推广活动
积极融入共建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圈。支持我市低空经济领域企事业单位、协会、高校、科研院所在中山举办低空经济峰会、高端展会、学术会议,汇聚低空经济龙头企业、国内外知名行业组织、科研机构、投融资机构等,推动产学研融合交流合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加大政策资金支持
多渠道筹集资金,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优化调整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结合行业特色需求研究制定核心技术研发、基础设施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等支持政策,加大对低空经济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扶持力度。利用现有政策资金资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加大对低空经济产业投入。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加大对低空经济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国资委,各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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