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eVTOL整机研制专项攻关 “揭榜挂帅”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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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湖北省eVTOL整机研制专项攻关 “揭榜挂帅”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低空经济发展推进会、湖北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大会和《湖北省加快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部署要求,加快我省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整机研制,特发布湖北省eVTOL整机研制专项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指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方式

项目按照“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实施,针对eVTOL研制任务,面向社会发榜公布,征集揭榜方,并按期组织揭榜项目评审,择优予以经费支持。

二、申报要求

本批“揭榜挂帅”项目(附件1)面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力量,揭榜单位应为在湖北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并须遵循下列条件。

1.揭榜单位和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需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揭榜单位应当对参与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申请材料不得涉密。

2.揭榜单位和参与人应遵守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及在中国适用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公约,所申报项目的知识产权明晰无争议,归属或技术来源正当合法,不存在知识产权失信违法行为。

3.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

三、揭榜方式

1.按照《湖北省eVTOL整机研制专项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附件2)要求编写项目申报书,于截止日期前提交至湖北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2.受理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0日。

3.申报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须签字盖章齐全,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光盘)。

四、其它说明

本“揭榜挂帅”项目由省国防科工办会同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开展受理、评审、立项、验收等项目管理事项。

联系电话:87279827,87279673。

附件:( 附件下载
1.湖北省eVTOL整机研制专项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榜单
2.湖北省eVTOL整机研制专项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


附件1

湖北省eVTOL整机研制专项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榜单

一、复合翼构型eVTOL
(一)项目说明:本项目支持省内经营主体或高校科研单位开展复合翼构型、全电动及混合动力(锂电+氢燃料、锂电+航空燃油)等动力形式的载人、载货eVTOL研制。
(二)技术指标:
1.座位数:不小于2座;
2.最大起飞重量:不小于1000kg;
3.有效载荷:不小于200kg;
4.航程:全电动不小于160km,混合动力不小于600km;
5.巡航速度:不小于200km/h;
6.起降方式:垂直起降。
(三)项目交付件:复合翼构型eVTOL全尺寸样机1件。
(四)项目完成时间:不晚于2025年6月30日。
(五)拟补助经费:项目研制成本的30%(单个项目、每家企业最高500万元)。
二、倾转旋翼构型eVTOL
(一)项目说明:本项目支持省内经营主体或高校科研单位开展倾转旋翼构型、全电动及混合动力(锂电+氢燃料、锂电+航空燃油)等动力形式的载人、载货eVTOL研制。
(二)技术指标:
1.座位数:不小于2座;
2.最大起飞重量:不小于1000kg;
3.有效载荷:不小于200kg;
4.航程:全电动不小于160km,混合动力不小于600km;
5.巡航速度:不小于200km/h;
6.起降方式:垂直起降。
(三)项目交付件:倾转旋翼构型eVTOL全尺寸样机1件。
(四)项目完成时间:不晚于2025年6月30日。
(五)拟补助经费:项目研制成本的30%(单个项目、每家企业最高500万元)。
三、涵道式eVTOL
(一)项目说明:本项目支持省内经营主体或高校科研单位开展涵道式构型、全电动及混合动力(锂电+氢燃料、锂电+航空燃油)等动力形式的载人、载货eVTOL研制。
(二)技术指标:
1.航时:全电动不小于0.5h,混合动力不小于1.5h;
2.座位数:不小于2座;
3.最大起飞重量:不小于1000kg;
4.有效载荷:不小于200kg;
5.巡航速度:不小于100km/h;
6.起降方式:垂直起降。
(三)项目交付件:涵道式eVTOL全尺寸样机1件。
(四)项目完成时间:不晚于2025年6月30日。
(五)拟补助经费:项目研制成本的30%(单个项目、每家企业最高500万元)。
四、变构型垂直起降飞行汽车
(一)项目说明:本项目支持省内经营主体或高校科研单位开展变构型垂直起降、全电动及混合动力(锂电+氢燃料、锂电+航空燃油)等动力形式的飞行汽车研制。
(二)技术指标:
1.座位数:不小于2座;
2.最大起飞重量:不小于1000kg;
3.有效载荷:不小于200kg;
4.航程:全电动不小于160km,混合动力不小于600km;
5.巡航速度:不小于200km/h;
6.起降方式:垂直起降;
7.占地面积(车辆):不大于15m2;
8.行驶里程(车辆):不小于500km;
9.最高行驶速度(车辆):不小于100km/h。
(三)项目交付件:变构型垂直起降飞行汽车全尺寸样车1辆。
(四)项目完成时间:不晚于2025年6月30日。
(五)拟补助经费:项目研制成本的30%(单个项目、每家企业最高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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