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桐乡:《桐乡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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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

一、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委省政府高水平建设民航强省、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高地决策部署,抢抓低空经济发展战略机遇,推动低空经济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深度融合,为我市产业转型提供新动能,为经济增长提供新活力。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低空飞行基础设施。

1.建设低空基础设施网。开展低空新基建规划研究,编制全市低空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布设一镇(街)一起降场,配套N个功能型起降点,形成多场景、多主体、多层次、有人机与无人机兼顾的起降点网络,推进通用机场前期研究。到2027年,建成各类低空航空器起降场(点)50个以上(其中公共无人机起降场5个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市建设局、交投集团、各镇〔街道〕。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布设低空航路航线网。开展全市低空空域规划和航路航线研究,基于空域划设情况,统筹利用全市低空空域资源,按照常态化飞行要求,构建低空有人机和无人机航路航线网络,加快形成服务城市、城乡、城际的低空航路航线网络。到2027年,开通各类低空航线20条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国动办)

3.构建低空飞行服务网。结合“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建设,统筹建设信息基础设施,综合运用北斗、5G-A等技术,分阶段按需推进涵盖通信、导航、监视、反制等配套设施的低空数字智联网建设。建设低空飞行与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与省市平台互联互通,实现飞行保障服务、监管等功能。推动通信、监视、气象、情报等飞行服务数据共享,加大通信铁塔等基础设施资源复用力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办、气象局、交投集团、铁塔公司)

(二)培育完善低空经济产业体系。

4.加大低空企业招引培育力度。编制低空产业招商项目库,基于我市现有产业优势,着眼低空经济的多元化应用和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强化低空经济“双招双引”工作机制,加强与国内外重点企业对接力度,定期开展招商推介宣传活动,招引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低空经济产业链上企业。引导和整合全市低空飞行运营企业资源,培育市场化运营主体,加快引育一批检测、培训、维修、租赁等配套服务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

5.打造低空产业集群。依托现有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优势,推动高端装备制造、关键基础件、新材料新能源等企业加快进入低空经济领域,重点布局一批低空航空器新材料、新能源、动力、关键零部件、整机制造,以及航天复合材料、飞行控制研发、低空培训教育、低空运营等产业,构建低空产业发展生态圈,建设桐乡低空经济产业园,加快形成产业集聚效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各镇〔街道〕)

6.培育高能级创新平台。依托“乌镇之光”超算中心算力优势,为低空领域各类科研创新提供算力支持。聚焦前沿材料领域,以特种功能、低碳能源和超高性能结构材料为主要研究方向,支持乌镇实验室做优做强空天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支持桐乡乌镇未来产业研究院、桐乡市通用人工智能研究院等科研创新平台发展,鼓励创新平台开展装备研制和技术攻关。到2027年,全市低空领域各类创新平台及企业技术中心达3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

7.开展关键领域技术攻关。结合低空产业基础和应用需求,支持企业和平台开展整机、基础软件、低空服务等领域关键技术升级。实施航空航天用减震隔热材料研发、高性能5G通信用覆铜板、柔性铁电压电材料及器件等一批科研攻关项目,并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到2027年,低空领域累计实施科技攻关项目不少于3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

(三)开发拓展低空应用场景。

8.拓展公共服务场景应用。整合集成公共应用场景需求,依托车路云营运平台,打造全市一体的低空飞行公共服务应用系统,实现“一网统飞”,鼓励政府部门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开展低空应用。支持在应急处置、医疗救护、消防救援、生态治理、巡检巡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程测绘、交通治理、城市治堵、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农业生产、电线检测、公路航道巡查等重点领域开展低空场景应用,布局建设“空中110”“空中120”“空中119”等应急体系,到2025年形成10个以上公共服务场景,到2027年形成15个以上低空公共服务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供电公司、消防救援局、交投集团、安保公司)

9.开展无人机物流场景应用。以主城区和濮院镇为核心,探索推广无人机物流场景应用,逐步形成分级低空物流配送网络。加强快递、电商、物流企业与无人机运营企业合作,支持未来社区、产业园区、院校、公园等开展无人机即时配送,探索城乡无人机末端配送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市商务局、邮政管理局、濮院镇、桐城集团)

10.发展低空商业新消费。挖掘京杭运河旅游、古镇旅游、美丽乡村等特色旅游资源,探索在运河、乌镇、濮院及美丽乡村等区域,开展空中观光、航拍摄影、航空培训、低空会展等特色低空项目,打造商业消费新场景,开通乌镇-濮院低空旅游精品航线,构建“低空+文旅”新业态。鼓励低空运营企业提供航空研学服务,开展航空知识科普、飞行器参观、航模制作、模拟飞行等活动,探索无人机操控、竞速等低空飞行赛事。(责任单位: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

11.积极探索潜在应用场景。依托各类垂直起降场(点),适时向低空通勤场景发展,鼓励利用eVTOL等载人飞行器,探索拓展城市城际飞行、空中摆渡、联程接驳、商务出行等交通载人飞行新业态。(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市商务局)

12.推进低空示范应用落地。结合“车路云一体化”全国试点建设,探索推进路空协同发展,推进“路空一体”立体交通试点项目建设。支持乌镇、濮院开展低空经济应用场景示范区建设,加快形成一批前景较为可观、落地速度较快、技术发展较为安全的应用示范场景。乌镇围绕互联网大会、会展论坛等活动,建设eVTOL、直升机等大中型起降场,探索开设短途低空载人航线,连通周边重要交通枢纽。濮院充分借助毗邻南湖机场的优势,推动无人机电商临空物流规模化发展,打造无人机电商物流品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交投集团、乌镇镇、濮院镇)

(四)强化低空经济保障支撑。

13.强化创新人才培育。加强低空经济人才政策支持,强化人才落户、家属安置、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服务保障,招引低空领域高端和紧缺人才,引进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团队。支持开设低空经济专业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加大专业和技能人才培育力度。鼓励企业与学校开展产学研合作交流,共建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拓宽人才培育渠道。推动飞行教育等培考机构建设和引入,打造低空经济人才培训基地。(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

14.构建空域协同管理机制。推动建立由市级相关部门、军方、民航等组成的低空空域“军地民”协同管理机制,进一步释放空域资源。加强航线管理、飞行准入、运行保障等规则研究,积极推动优化航线飞行计划申报审批环节,加快推进飞行计划“统一窗口、一站式”办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国动办、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服务办、交投集团)

15.强化低空运行安全保障。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低空公共安全监管机制,积极打造低空经济城市安全底座模式。加强防御反制手段,依法打击各种违规飞行行为,建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安全应急管理处置预案,纳入政府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强化与浙江东方红航天大数据研究院的合作,综合利用天空地一体化数据资源,建立精细化、立体化气象参数预测系统,全面保障低空飞行器航路安全。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通过数据分类分级、脱敏脱密、商用密码加密处理等流程,有效提升低空数据资源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低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办)

三、保障措施

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分管副市长具体负责,组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协同推进,镇(街)建立相应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工作合力。建立责任落实、任务跟踪、评价激励等工作机制,清单化、节点化、项目化推进工作,确保任务闭环。用好国家、省市低空经济发展政策,加快研究制定我市支持低空经济发展配套政策,强化财政、金融、人才、土地、科创等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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