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文件: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注:本文为附件
附件1:
推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七大行动方案(2024—2027年)
一、实施临空经济“提能”行动
(一)提升道路共通能级。加快通往杭绍临空示范区的交通建设,以续建铁路杭州萧山机场站枢纽及接线工程(绍兴段)为重点,加速推进杭金衢高速至杭绍台高速联络线续建工程、绿云路北延等建设项目,谋划杭绍金铁路项目。以高铁线、高速线、国省道线串联互通为基础,打通临空经济地面交通堵点卡点。到2027年,实现杭绍临空经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绍兴片区与杭州萧山机场的互通互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杭绍临空示范区管委会,柯桥区政府
(二)提升产业共生能级。大力发展临空产业、低空产业,推进杭绍临空示范区公铁水空国际枢纽中心、低空经济产业园规划建设。建设航空贸易港、粮油冷链物流中心项目,打造集快递、冷链物流、电商物流、会展物流、仓储等多功能于一体的航空物流产业集群。到2027年,杭绍临空经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绍兴片区形成1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00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杭绍临空示范区管委会,柯桥区政府
(三)提升开放共进能级。依托绍兴综合保税区,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型服务贸易等产业,大力拓展面向杭州萧山机场的保税仓储、国际中转、转口贸易、保税维修、保税加工、保税制造等业务,将综合保税区打造成临空产业的重要载体。到2027年,综合保税区实现进出口值300亿元。
责任单位:滨海新区管委会,绍兴海关
二、实施低空产业“强链”行动
(四)做大做强低空制造产业链。绘制低空产业链图谱,建立低空经济企业数据库。围绕新昌通用航空、诸暨空天装备、杭绍临空经济示范区绍兴片区等,开展低空经济产业布局,打造越城鉴水科技城、新昌低空经济产业园等低空经济产业平台。依托通航全产业链优势,建设集研发、制造、总装、测试、检测于一体的通航飞机产业创新高地,推动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产业加快布局,提升无人机制造能力。锚定低轨卫星星链组网需求,支持超低轨道卫星星座建设,推动卫星发射、卫星组网测控、卫星研发制造等产学研持续融合,加快打造全国微纳卫星产业高地。依托气象装备产业平台,完善低空气象监测设备覆盖;提升航空航天装备及零部件技术水平,打造航空航天装备产业链。开展特种化工材料、复合材料、半导体材料、先进金属材料等航空航天关键材料研发和生产,延伸拓展航空航天复合材料产业链。加强与杭州、上海等重点区域的产业链协作,主动融入长三角低空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
(五)梯度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围绕低空飞行器整机制造、低空卫星制造、航空航天装备和航空航天新材料四大产业链,加大力度招引链上头部企业落户绍兴。支持企业做精做专,围绕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物联网、5G、卫星遥感等信息技术和新材料、绿色新能源在低空产业的交融、迭代应用,培育市场占有率高、创新能力强的“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催生高新企业和“独角兽”。到2027年,梯度培育低空领域规模以上企业50家,形成“链主型”企业2家、单项冠军企业2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9家。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
(六)推进低空产业项目建设。强化“双招双引”工作机制,围绕产业链图谱,发挥头部企业、行业协会、会展活动、应用场景等专业化、常态化招商效能,招引一批战略性、标志性、引领性重大项目。在全球范围内招引头部企业落户绍兴,每年招引培育1家以上,到2027年,招引培育头部企业5家。强化项目协调,优化项目服务和要素保障,推动无人机生产基地、卫星通信设备、航空动力电池等项目尽快落地见效。注重挖掘内生动力,推动落地企业发展壮大。每年滚动实施亿元以上低空经济产业项目50个,其中5亿元以上项目20个。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投发公司,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
三、实施科技创新“攀高”行动
(七)培育高能级创新平台。提能打造低空领域创新集成平台,高水平建设浣江航空航天实验室、浙江天姥山低空经济研究院等。支持低空经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依托通用航空龙头企业,以通用飞机制造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和产业化为支撑,高标准建设国家通用飞机制造创新中心,打造通航制造国产化创新平台。深化与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等大院名所的战略合作。到2027年,新增低空领域省级科技创新平台1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
(八)实施低空关键技术攻关。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和首台套、首版次攻关,瞄准专业化无人机、新技术试验航天器、智慧空域管理、航空航天零部件方向,在eVTOL整机制造、新型飞行平台设计、自主飞行控制、新型航天器设计、绿色新能源动力、三维立体空域监视、低空飞行器调度管理、核心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等领域技术攻关。围绕低空感知管控体系和低空信息安全关键技术开展研究,有序推进要地防御技术创新迭代。到2027年,低空领域累计实施省级以上科技攻关项目2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
(九)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培育一批低空经济科技领军企业。在低空制造、低空运营、低空基础设施等领域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机制,推动实施“越快转”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行动,提高低空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全力打造环杭州湾科技成果转化优选地。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飞行器整机、新型航天器、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中小微型航空发动机、机载系统、航电系统、航空材料等领域技术创新。在新昌县建立氢动力无人机应用先行先试示范区,推动绿色航空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
四、实施低空基建“领先”行动
(十)推进低空基础设施网建设。编制《绍兴市低空新基建规划》,发挥国资平台引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统一规划、分步建设通用机场和直升机起降点、无人机起降平台、eVTOL起降场、无人机测试场、智能基站等低空飞行地面保障设施,完善现有通用机场、起降点充换电、氢能航空器加氢装备等能源基础设施,积极探索商业化等多种运维模式,满足各类飞行器的起降、停放、充电、加氢、运输、作业等功能。到2027年,力争完成新昌通用机场改扩建,新建诸暨通用机场和柯桥通用机场,加快滨海新区、上虞区和嵊州市通用机场可行性研究、选址等前期工作,推进市域通用机场与省内其他城市实现互通。规划布设各类起降场(点)200个,其中直升机起降点40个、公共无人机起降场20个,实现“县县通”。在新昌县试点推动公共起降场(点)“镇镇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市城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
(十一)推进低空航路航线网划设。根据绍兴空域条件,按照“精细化、网格化、动态化”原则,合理划设全市低空飞行器适飞空域。编制《绍兴市低空航路航线规划》,分层构建通用航空和无人机低空航路航线网络。划设真高600米以上的通用航空航路,制作通用航空目视飞行航图。划设真高120米以下的无人机物流、城市治理等低空航线,支撑无人机物流等低空新业态发展。依托国家城市空中交通管理试点,研究划设真高120—600米之间有人机、无人机融合运行航路航线。到2027年,开通通用航空航线15条、无人机航线250条,通用航空航线通达杭州、宁波都市圈,无人机航线实现县域核心区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国动办、市数据局、市无线电管理局、市城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
(十二)推进低空飞行服务网建设。开展低空通信监视设备“补盲”建设,布设5G-A立体化通感一体网络、卫星互联网等。新建通用机场同步接入市级飞行服务站。建立城市低空信息采集数据库,实现城市低空数据集约统一管理。建成低空融合运行管理平台(无人机运行与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与省级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建设低空气象保障中心,实时发布气象快报,构建气象条件智能研判和风险预警系统,实现飞行航线气象服务全覆盖。按照管用分离原则,引导国有资本建设低空综合应用服务平台等飞行保障系统,为低空用户提供空域和航线申请、飞行计划申报、飞行通信等“一站式”服务。争取民航华东空管局支持,鼓励越城区、新昌县先行先试,探索有人机与无人机融合运行。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数据局、市气象局、市城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
五、实施应用场景“拓展”行动
(十三)积极拓展低空应用场景。在公共服务领域推行公安、交通、电力、农业、水利、气象、应急、医疗、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全行业应用示范,完善“空中110”“空中120”“空中119”等应急体系建设,建成全市“30分钟低空救援圈”。扩大短途运输、低空物流、公共服务、低空消费等低空规模应用,培育飞行培训、维修保障等低空衍生服务,以应用培育壮大低空市场。打造具备示范效应的创新应用场景10个以上,争取省级低空经济场景应用示范2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
低空+文旅。串联市内主要文旅景点,探索开通低空旅游航线,建立各区、县(市)到市中心的空中廊道。培育“浙东空中运河风情线”等低空旅游精品示范线路2条以上,建设新昌通用航空旅游基地,打造“浙东空中唐诗之路”低空旅游金名片。支持通航运营企业与旅游景点相结合,开发航空表演、航拍摄影等优质多样的低空旅游产品,以eVTOL为重点开展应用示范,在山地度假区、A级以上景区、航空飞行营地开发eVTOL观光、热气球、动力伞等飞行体验点。
低空+物流。研究低空物流解决方案,打造越城区城区物流和新昌县乡村物流两大低空物流应用场景标杆。加强快递、电商、物流企业与无人机运营企业合作,支持在未来社区、产业园区、院校、公园等开展无人机城市即时配送场景应用。加快推进在山区、乡村等交通不便地区无人机支线配送应用,开展城乡农村快递配送试点,探索无人机融入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网络体系,支持开通无人机B2B、B2C物流航线,打造“3公里15分钟达”的末端即时配送全链条应用场景。
低空+交通。加强与军方以及民航华东局的沟通,深化与杭州、宁波等城市合作,建设融杭联甬接沪的空中走廊,推进绍兴与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宁波栎社国际机场的联程接驳。以通用飞机与eVTOL为重点鼓励探索构建立体交通低空航线网络,着力培育商务出行、空中摆渡、私人包机等载人空中交通新业态,适时开通连接长三角重点城市间短途运输航线,打造“空中一小时交通圈”。探索采用“低空飞行器+无人驾驶巴士”联动模式,打造“路空一体”的地面无人驾驶巴士和低空飞行器新航线。
低空+消防。以无人机在应急照明中的广泛应用为契机,配备载重、侦检、灭火、破拆等多元化低空设备。以风险精准识别、火患前置预警、警情先遣侦察、灾后高效建模为应用宗旨,构建低空消防智能化平台。建设低空消防培训基地,设立低空消防专业分队,提升低空应急救援综合实力。
低空+医疗。积极加入长三角空中医疗救援体系。支持直升机在医疗救护等场景应用,打造“空中120”。建立各级采供血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空中通道,开展5G+无人机血液运输应急调度,探索开辟生物样本、试剂、药品空中快速运输通道。
低空+城市治理。进一步拓展无人机在电力巡线、公路巡检、河湖巡查、国土测绘、交通执法、农林植保、公共卫生等领域的应用,重点培育城市治堵和治安空中巡查场景。以生态无人机监测场景为样板,开展工地扬尘、工地超时施工、农林植保、秸秆焚烧等空中巡查,实现对目标环境的远程监测、定位及环境数据采集等功能,更准确、及时地监测分析大气、水质等环境指标。
低空+应急救援。有效衔接全省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实现航空应急救援30分钟快速响应。积极推动新昌通用机场、鉴湖直升机场等纳入省级应急航空救援备勤基地,各区、县(市)统筹规划直升机临时起降点建设,持续加强地面航空应急救援队伍培育,着力构建应急响应快、处置措施强的绍兴特色应急救援航空体系。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航空应急救援指挥能力。
低空+气象。发挥村安工程、城安工程建设效能,延伸低空-地面气象监测站网优势,布局低空雷达气象监测矩阵,深化低空气象安全保障服务,建设低空气象保障中心,全面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以发展无人机及通航产业集群为抓手,深入挖掘空域等优势,持续助力生态气候经济开发,积极推进浙北水源涵养人工影响天气无人机作业基地落户柯桥区。
低空+教育培训。持续做大做强轻型飞机培训基地,支持越城区建立浙江低空飞行培训中心,鼓励航空企业建设教育培训基地,向公众提供飞行培训、航空法律普及、飞行驾驶证考证、飞行器维修人员业务培训、无人机专业人才培训、航空科普等服务。
低空+维修租赁。以通用机场为重点,支持开展部件、机体、动力系统等维修以及场地、设备和供油电等低空设施维护业务,建设专业维修保障基地,打造全国通用航空维修改装高地。鼓励发展飞行器托管和租赁服务,提高低空飞行器使用效率与保障能力。
六、实施发展生态“优化”行动
(十四)建立低空法规政策体系。制定《绍兴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办法(试行)》,构建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低空运行监管与服务机制,为低空飞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强低空经济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设立低空产业发展基金,对低空经济发展予以专项扶持。争取中长期国债、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综合运用信贷、保险、信托等各类融资工具,积极拓宽融资渠道。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
(十五)参与制订低空运行规则与标准。研究制订低空基础设施建设、飞行信息服务等标准。支持和指导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参与低空经济领域技术、管理、行业应用相关标准规则编制。到2027年,新制订市级及以上低空相关标准和指南2项。建立低空经济产业统计监测体系,加强产业运行监测。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
(十六)提升无人机公共安全管理能力。以公安机关无人机管理及防御反制手段为基础,融合多部门无人机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支持越城区在全省率先开展试点,组建无人机信息采集中心和低空安防管理中心。推进安全监管、预警、处置等功能于一体的无人机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建设。落实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管制空域的划设及公布、管制空域地面警示标志设置和巡查等制度,深化管服举措,完善管理体系,积极构建护航低空经济的“安全底座”。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国动办,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
(十七)加大低空经济人才引育力度。坚持引进与培养并举,制定低空产业人才需求目录,引进集聚一批低空领域科技领军人才、高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构建高水平、多层次人才梯队体系。强化低空经济人才服务保障,在落户、家属安置、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强化政产学研联动,规划建设低空领域专业研究院所和培训机构,支持重点企业打造高水平创新团队。支持绍兴文理学院及本地职业院校开展低空领域基础人才培养。鼓励企业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交流,共建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拓宽人才培育渠道。完善航空制造维修、航空签派、低空运行、空管等航空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体系,常态化开展职称评定工作。到2027年,累计引进低空领域领军人才100名,集聚高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300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交通运输局,绍兴文理学院,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
(十八)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成立绍兴市低空经济专家委员会,支持低空企业、科研院所和智库等单位共同组建全市低空经济产业联盟。成立绍兴市航空运动协会。积极举办各类活动,打响绍兴低空经济产业知名度。召开低空经济现场会,加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最佳实践、典型经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体育局,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
七、实施改革管理“攻坚”行动
(十九)开展低空领域试点示范。积极争创国家城市空中交通管理试点,探索城市空中交通管理组织运行模式、规则标准等,有效构建新型城市空中交通管理体系。争创国家低空经济综合产业示范区,支持新昌航空小镇开展低空智能综合运输试点。支持低空经济产业基础好、发展意愿强的区、县(市)开展总部集聚、产业先导、特色场景应用省级低空经济试点,助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国动办,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
(二十)推进低空地方管理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低空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承接上位法赋予地方的民航管理职责,明确我市民航主管部门,理清相关部门职责边界,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构建市县协同、上下贯通的民航管理工作体系。建立军地民低空空域协同运行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机构,落实管理职责,建立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国动办,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
(二十一)推进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改革。借鉴省级层面以政府主导、省地共建、社会资本参与的机场建设投融资模式,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通用机场建设投融资模式,对公共服务类通航业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民间基金、创投基金合作共建机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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