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办公室、航空运动管理中心、航空运动学校,各飞机生产制造商、飞机代理商、航空飞行营地,各通航公司、航空俱乐部:
为推动我国轻型飞机运动事业和产业发展,提高国内轻型飞机运动水平,以航空体育运动引领我国低空消费经济发展,现定于2024年12月18日至25日在广东省清远市举办第三届全国轻型飞机锦标赛。本次竞赛由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中国航空运动协会主办,由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珠海中航通用飞机客户服务有限公司共同承办。
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参与,按时报名组队参赛。
特此通知。
附件1: 第三届全国轻型飞机锦标赛竞赛规程.docx
附件2: 第三届全国轻型飞机锦标赛报名表.docx
附件3: 租机服务承诺书.docx
附件4: 参赛承诺书.docx
附件1
第三届全国轻型飞机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中国航空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珠海中航通用飞机客户服务有限公司
三、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18日至25日在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的广东省航空飞行营地举办。
四、竞赛科目和组别
(一)竞赛科目
领航飞行科目、精确着陆科目
(二)竞赛组别
竞赛不分组别。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制定并公布的《轻型飞机领航飞行竞赛规则(2021版)》。
(二)比赛不分阶段,不设预赛。
(三)根据竞赛期间气象情况和空域情况确定竞赛轮次:领航飞行科目和精确着陆科目最少有效轮次为各1轮,最多轮次为各3轮。如任一科目竞赛轮次少于一轮,则不计总排名。
(四)按领航飞行科目、精确着陆科目和总成绩排名颁奖,前三名颁发奖牌和证书,四至八名颁发获奖证书,其余名次颁发参赛证明。
领航飞行科目和精确着陆科目均按本科目有效轮次得分和计算各科目总分,总分低者列前。
总成绩排名为领航飞行科目总分和精确着陆科目总分之和,分数低者列前。
(五)各科目报名参赛不足4个机组时,不录取名次。
(六)本次竞赛按总成绩排名颁发竞赛奖金。参赛机组8个以上(含8个),奖金发至前6名;参赛机组满4个不足8个,奖金发至前3名;参赛机组不足4个,不颁发竞赛奖金。
(七)本次锦标赛成绩,依照轻型飞机竞赛积分制度获得相应积分,列入排名榜单。具体制度办法见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网站《中国航空运动协会轻型飞机竞赛积分排名制度(2024版)》。
六、参赛办法
(一)参赛均以单位名义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A类单位:各体育局航管中心、航空运动学校、航空运动协会。
B类单位:飞机生产制造企业。
C类单位:航空飞行营地、通航公司、航空俱乐部、其他法人单位。
各参赛单位拥有本代表队冠名权,允许代表队进行商业冠名。
(二)各单位报名机组数量不限。每个飞行员只可报名参加一个机组的竞赛。
(三)参赛队成员须包含领队、机长、领航员。领队可由参赛队成员兼任。机长对本机组的竞赛飞行安全负责。
(四)参赛飞行员均须持有中国航空运动协会会员证、飞机运动竞赛执照、中国民航局签发的现行有效的单发陆地飞机执照(学生驾驶员执照除外)、相应的体检合格证或等效文件、航空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还应具备低空目视领航飞行能力。
(五)允许未持有中国航空运动协会颁发的飞机运动竞赛执照的飞行员报名,但须在赛前参加组委会组织的统一培训和考核,通过考核后颁发飞机运动竞赛执照,正常参赛。未通过培训和考核不得参赛。
(六)飞行经历要求:
1.机长在单发陆地飞机上的总飞行经历时间不低于200小时,近一年内在参赛机型上的飞行经历时间不低于10小时(以报到日为准向前推算)。
2.领航员飞行经历时间不限。
3.飞行经历时间的提交可以云执照截图形式提交,数据确认以民航飞行标准监督管理系统(FSOP)为准。
(七)本次竞赛最大规模为35个机组,其中,A类和B类总计10个机组,C类单位25个机组,报满为止。按报名邮箱接收报名表的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并分类确定本次竞赛参赛名单。
(八)竞赛支持机组自带飞机参赛,相关运输费用自理,组委会将在一定能力范围内提供调机空域保障。自带飞机参赛应确保飞机处于适航状态,具有飞机日常维护能力,服从大会统一管理。飞机须接受竞赛委员会统一安排的适航性检查,如未达到赛事专项适航标准,竞赛委员会有权拒绝该航空器用于比赛。竞赛适航检查单将在赛事公告中公布。报名参赛即认为同意本条内容。
(九)B类单位参赛应提供飞机租赁服务,同时允许C类单位提供飞机租赁服务,须向竞赛委员会申请,在竞赛委员会统一安排下可以提供租赁服务。未经竞赛委员会许可,不得在参赛期间向任何参赛队伍或个人提供飞机租赁服务,一经发现立刻取消相关各方的参赛资格。未经许可进行私下租赁活动引发的任何纠纷和责任与竞赛组委会无关。
(十)在比赛期间,由组委会确认允许对外租赁的飞机必须有完整的租赁手续,配备具有该机型放行权的机务人员,该机务人员可作为组委会工作人员,由组委会负担竞赛期间的食宿。飞机租赁公司应向主办单位提交租机承诺书,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十一)需要现场租赁飞机的参赛队,只填写租机需求,由组委会统一协调租赁航空器。租赁航空器应由飞机租赁公司的教员确认机长飞行能力,必要时应进行适应性带飞训练。
(十二)所有参赛飞机应许可裁判员在飞机机舱内安装运动相机,用于记录飞行员飞行动态。该视频的所有权归体育总局航管中心所有,承办单位和参赛队享有使用权。
(十三)所有带飞机参赛的单位,应于12月12日以前在民航智慧监管平台通用航空管理系统上自主完成行政备案,任务性质为自用飞行。
(十四)B类单位报名,除须满足上述规定之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须将1架适航的单发陆地飞机(含正常类和初级飞机,本单位生产机型)调机或运送至赛场,并报1名机务。
2.提供公司营业执照、飞机三证、飞机全险,以及参赛机型性能介绍等信息。
3.须维护好本单位的飞机,确保其处于适航状态,保障竞赛期间飞行。
4.在赛事举办期间,允许B类单位以最优租机价格向其他有租机需求的参赛人员提供飞机出租服务(湿租)。
5.在B类单位租机价格不超出全体B类公司租赁平均价格的30%的前提下,组委会为B类单位提供不超过4个人的赛场免费食宿服务。
6.所有参赛飞机均应按组委会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参加开幕式集体飞行展示、静态展示等活动。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7.允许B类单位只提供飞机租赁服务,不派队参赛。
8.允许组委会在应急事故处置时临时使用飞机进行必要的飞行活动。
七、报名办法
报名应填写《参赛报名表》,务必将信息填写完整,盖章扫描后,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邮件到邮箱:aircraftchina@yeah.net。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一)机组人员应提供:
1.云执照截图(截图内容包括:执照信息、签注信息、飞行经历汇总、本年度参赛机型飞行经历时间)
2.体检合格证或等效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3.涵盖本次竞赛飞行的个人意外伤害险
4.参赛承诺书
(二)机务人员应提供:维修资质照片或扫描件
(三)飞机应提供:三证和飞机保险(租赁飞机应包含座位险)
组委会将于12月15日前向全部报名邮箱复函,通知报名情况。
报名成功后,请参赛者按时报到,逾期报到不准许参赛。如报名成功后无法参赛,请于12月16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组委会,邮箱地址同上述报名邮箱。
报名成功后不参赛,将被纪录。累积三次纪录经历后,相关报名单位或飞行员将被禁赛2年。
报名成功后不参赛,又未及时告知组委会的,相关报名单位和机组人员将直接被禁赛1年。
八、费用
(一)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二)鼓励B类单位调机,调机过程中的产生的费由组委会给予一定补贴;地面交通运输飞机的,组委会负责安排运输事宜及费用结算。
(三)组委会为每个参赛队免费提供不超过180升配额的95号汽油或100号航汽。该配额仅限比赛期间竞赛使用,禁止用于其他情景下的飞行,或以任何形式带离比赛场地。组委会工作和表演飞机用油根据工作量另行计算。
(四)A类单位派出的1支代表队在清远的食宿和场地间接驳由组委会承担,其他费用自理。
(五)被认可为B类单位的,组委会负担其派出人员(最多4人,包括机务)在清远参赛期间的食宿、场地间接驳和代表本企业参赛的1个机组的训练竞赛用油料。
(六)由组委会确认可以在赛场提供租赁飞机服务的单位,组委会负担其1名机务人员在清远参赛期间的食宿和场地间接驳。
(七)除以上情况外,其他报名参赛人员的食宿、差旅和飞机租赁费自理。
(八)组委会提供指定酒店信息和竞赛住宿的优惠价格,提供指定酒店的场地间的免费接驳。
九、报到
报到时间:12月18日8:00-19:00(逾期不办理签到)
报到地址见赛事公告。
根据报到先后安排飞行技术检查,18日通过技术检查的机组,19日上午即可开始科目飞行训练。
十、参赛须知
(一)竞赛期间,我中心拥有赛事的集体肖像权,有权在竞赛期间对参赛人员进行拍摄,并进行宣传。
(二)参加竞赛应服从竞赛组委会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赛场行为规范》。
(三)竞赛期间,全程禁酒,开飞前进行酒精测试。
(四)竞赛期间将严格执法、严格执裁,请参赛人员预先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确保人员技术合格、飞机适航合格,能够正常参赛。
十一、联系办法
(一)报名、竞赛等相关事宜,请联系航管中心运动一部。联系人:罗妮莉 电话:(010)67050878,13501249696
(二)中国航协入会事宜联系电话:(010)67051984
十二、日程安排
12月17日 飞机抵达、安装调试、适航检查、试飞、裁判员培训考核
12月18日 运动员报到、飞机试飞、飞行技术检查、全体预备会、安全会、竞赛培训
12月19日 总任务发布、飞行技术检查、科目飞行训练、飞行讲评、技术会议
12月20日 科目飞行训练、开幕式飞行训练和彩排、飞行讲评、技术会议
12月21日 开幕式、着陆竞赛、飞行讲评、技术会议
12月22日-23日 竞赛、飞行讲评、技术会议
12月24日 竞赛、颁奖、晚宴
12月25日 返程
十三、其他
(一)竞赛提供飞机地面免费展示机位,费用自理。具体展示相关事宜请于12月10日前联系体育总局航管中心运动一部。
(二)竞赛期间所有信息以《赛事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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