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9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发布了中国民航局信息中心编制的《市场管理系统操作手册-运营人》,对企业进行年度运营报告上传有了明确的步骤指导,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企业简介;
(2)经营情况说明;(经营活动性质、运营区域、航线信息、起降架次、运营时间、作业量等)
(3)股东情况;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等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运营人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运营报告。
民航局会定期组织对运营合格证持有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行服务提供方进行诚信经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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