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十堰市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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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落实《十堰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精神,推进低空物理基础设施和低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形成低空智能融合基础设施体系,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政府低空经济发展推进会精神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锚定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定位,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适度超前、经济适用、属地为主的原则,推进地面“设施网”、低空智能“信息网”、低空飞行“航线网”、低空运行“服务网”建设,着力打造低空智能融合基础设施体系,为推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6年,建成10个中、大型无人机起降场和200个以上垂直起降场(点),低空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围绕试验、试飞、检测、验证、适航、评定等功能,打造低空飞行试验基地;建设十堰市低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飞行服务站),满足服务2-3条通用航空短途运输航线、100条以上无人机航线飞行保障的信息基础设施,为十堰打造成为鄂西北低空经济发展枢纽城市提供基础设施支撑。

三、重点任务

根据全市低空经济产业布局,统筹各类场景应用需求,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在符合要求的交通枢纽站点、旅游景点等,布设低空飞行物理和信息基础设施,满足固定翼、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无人机的起降、备降、停放、充电、运输、运营及服务等需求。

(一)建设“一主四辅”通航基础设施。推进武当山机场飞行区改扩建工程。推进竹山县通用机场二期跑道延长工程。开工建设郧西县通用机场,建成跑道、停机坪、航站楼及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竹溪县通用机场、丹江口市通用机场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武当山机场集团,竹山县、郧西县、竹溪县、丹江口市人民政府)

(二)布局“2+5”低空产业基地园区。支持张湾区建设鄂西北低空飞行测试基地,建设无人机测试跑道、停机坪、测试指挥中心。支持茅箭区建设低空经济产学研用创新基地,建设无人机组装基地、飞行学院、赛事基地、维修保养基地、考试培训基地、低空经济科技研学基地及航空主题展馆、应急体验馆、现代科技馆,推动低空经济多场景应用。推进茅箭区低空经济产业一体化项目,建设低空智能化可视化管理系统、智能空域指挥运营中心、低空空域运行相关基础设施、无人机应用示范机队等,加快生产制造基地建设。推进张湾区低空经济产业园项目,建设展示中心、无人机培训中心、国防研学中心、无人机控制系统、工业无人机制造产线及创新孵化园区。推进竹山县临空产业园、郧阳区低空经济产业园和郧西县临空产业园项目,建设低空经济产业园及相关配套设施。(责任单位:张湾区、茅箭区、郧阳区、竹山县、郧西县人民政府)

(三)统筹“10+N”飞行节点布局建设。以武当山机场、县市区物流公共配送中心为依托,建设10个中、大型无人机起降场,配套充换电站、通信设施、消防设施和灯光设施。围绕高效保障物流配送、空中交通、旅游消费、森林康养、应急救援、消防灭火、紧急运输、城市管理、传染病防控、农业机械化等公共服务领域,布局建设200个以上乡镇(街道)、社区、村级垂直起降场(点)及末端配送基础设施。探索合理使用市政设施、公园、绿地等区域空间,建设无人机地面末端配送标准化设施,打通城市低空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武当山机场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完善“1+N”低空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低空飞行通信、导航、监视、预警、气象监测等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推动通信网络对低空空域全覆盖。利用武当山机场在建运控中心,建设十堰市低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飞行服务站),并按要求对接省级平台和军民航低空飞行管理系统。支持张湾区建设低空智联网基础设施(空中路网)试点项目,支持湖北箭飞航空等低空经济企业建设内部飞行控制系统,接入十堰市低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飞行服务站),实现全市低空空域管理“一张网”。(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数据局、市气象局、省无线电监测中心十堰监测站、武当山机场集团、中国移动十堰分公司、中国联通十堰分公司、中国电信十堰分公司、中国铁塔十堰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步骤

(一)基础设施规划编制阶段(2024年6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聘请第三方专业规划设计机构,统筹全市低空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和资源禀赋,编制《十堰市低空飞行物理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做好与“车路云”一体化试点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共享,指导全市低空飞行物理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二)物理基础设施建设阶段(2024年7月3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24年8月底前,出台《十堰市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2024年底前,推进张湾区低空飞行测试基地、茅箭区低空经济产学研用创新基地、茅箭区低空经济产业一体化、张湾区低空经济产业园、竹山县临空产业园和郧阳区低空经济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同步推进相关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级垂直起降场(点)建设。2026年底前,结合低空经济产业发展需求,基本完成纳入计划的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阶段(2024年7月3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24年8月底前,制定《十堰市低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飞行服务站)建设方案》,启动编制《十堰市低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飞行服务站)设计方案》。2024年11月底前,先行建设一批保障低空飞行安全、高效、顺畅和平台正常运行的通信、导航、监视、气象、预警、反制设施设备,基本建成十堰市低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飞行服务站)并投入运行。2026年底前,加快北斗、5G及5G-A、ADS-B、雷达、低轨卫星等技术的融合应用,全面建成涵盖各县市区的低空飞行保障信息基础设施体系。

(四)空域精细化管理阶段(2024年10月30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24年10月底前,在省、市和军民航管理部门统筹和指导下,推进十堰市民用(通用)航空事业发展中心履行全市低空空域和航线统筹管理职能。2024年12月底前,按要求推进十堰市低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飞行服务站)与省平台数据对接。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低空空域规划、数字图谱编制和低空空域运行标准制定。2026年底前,实现低空空域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十堰市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由市交通运输局统筹基础设施建设,细化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加强规划实施和要素保障。成立十堰市民用(通用)航空事业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全市低空经济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日常调度、督导考核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每项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

(二)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在土地、资金、研发、设施设备、信息基础、人才引进等方面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政策,引导产业良性发展。探索引导低空经济市场主体直接投资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或采用特许经营权等模式引入低空经济市场主体参与低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三)加强统筹调度。建立月报告、季调度制度,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研究重大事项,调度项目进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推进有力、工作完成较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和效能低下的,进行严肃问责。

(四)建设人才队伍。发挥十堰市低空经济产业研究院、低空经济产业协会、低空经济应用创新中心、在堰高校院所作用,加强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专业人才培养。组建低空经济基础设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支持引进低空经济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专业人才。

附件:

1.十堰市低空经济基础设施规划建设项目清单
2.十堰市低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飞行服务站)建设方案
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十堰市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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